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宋利彩 发自北京 记者11月13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要着力拓展服务供给,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优化服务存量,扩充服务增量,大力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大力培育服务机构,不断丰富服务形式。要探索建立服务转介机制,搭建信息转介平台,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康复资源数据共享与交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康复转介机制和就业转介机制,加强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资源的整合协调,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服务转介系统,逐步打通医疗、康复服务循环梗阻。
《意见》指出,要支持家庭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构建社区支持网络,创新政策支持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和增强家庭照护功能,促进家庭成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资源。要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建立技术指导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和标准认证,依法构建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切实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单位和个人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相关年度考核范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财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统筹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要加强督查指导,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评估体系,定期检查评估各地工作情况,加大政策及工作推进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