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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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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医疗改革让医患双方实现共赢 提升司法效率,呼应改革要求 性侵犯罪“黑名单”信息库制度值得推广 “农民工劝学留言”是对读书的价值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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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罪“黑名单”信息库制度值得推广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特约评论员 高富强

日前,“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工作”启动仪式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根据媒体的报道,该区相关职能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限制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对曾经有强奸、猥亵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将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大量触目惊心的性侵案件开始浮出水面。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梳理发现,仅2016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就高达433起,受害儿童778名(其中女童719人,占比92.42%)。而根据相关专家的研究,每曝光一起儿童性侵害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七个没有披露的同类案件。

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在2016年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高达300起,其中,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师生(含辅导班等)27.33%、邻里24.33%、亲戚(含父母朋友)12%、家庭成员10%。

根据上海闵行的规定,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等均属于“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应该纳入到加强入职人员审查的领域。性侵案件比较隐蔽,一旦发现往往悲剧就已发生。把潜在的性侵人员与潜在的受害者最大限度地隔离,相信能起到一定的预防性侵的作用。

与上海闵行的规定遥相呼应,去年6月,浙江慈溪出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虽然该规定在法学界引起了一些争议,例如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就表示,如果在犯罪人员生活的地方广而告之,就可能有侵犯隐私的嫌疑。但该规定却获得了网友的高票支持,人民网微博以“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信息,你赞成吗?”发起一项网络投票,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2400余人当中,有98%的网友表示赞成。

事实上,每当性侵未成年人(主要是女童)的案件获舆论曝光,网友们就会拿美国的梅根法案对比,强调严刑峻法对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这无不是在提醒我们,涉性犯罪尤其是针对女童的犯罪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提前预防方案。

上海闵行的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制度,被称为全国首个特定行业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禁止从业机制;而浙江慈溪的公开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信息,则有慈溪版“梅根法案”的美称。这样的预防探索非常有价值,希望未来的步伐可以迈得再大一点,尽快向全国各地普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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