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7年8月23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妇工前沿 引社会巨量关注 多赢共赢促和谐 网上“妇女之家”成社区妇女的掌上娘家 创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市妇联

创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

武汉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为来访市民开展调解工作。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强洪

近日,一对激烈争吵的小夫妻走进武汉市江夏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接受该中心首席调解员徐庆莉的劝导,两个多小时后,执意离婚的女方情绪慢慢缓和了下来。

徐庆莉立即对双方做了思想调解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和调解,女方放弃了离婚的冲动念头,表示回去后双方好好沟通,互敬互谅。看着小夫妻握手言和,徐庆莉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政府拨专项经费

今年6月21日,有婚姻家庭调解资质的徐庆莉受聘为江夏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的首席调解员,常驻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和另外4位调解员已经调解了66起离婚纠纷,让10多对夫妻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江夏区妇联主席邹建群介绍:“家调中心”于今年6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由区妇联与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联合申请专项工作经费,并出资购买了5个专职首席调解员岗位,常驻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徐庆莉和其他4位首席调解员就是政府购买的5位专职首席调解员;区委区政府将该中心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36万元的专项经费做支持。

“目前,武汉市已经有9个区在辖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到今年年底,全市13个所属区将实现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的全覆盖工作。”武汉市妇联主席徐丽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从“协调小组”到“家调中心”

记者在位于江夏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的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看到: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的中心一楼大厅设有初审台,二楼设有调解庭、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法治宣教讲堂。

邹建群告诉记者,江夏区家调中心实行周报制度,仅在8月第一周就接待当事人咨询7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62件,其中经调解未办理离婚的16件。

武汉市妇联权益部部长丁莉向记者介绍,从武汉市妇联的信访接访情况来看,涉及婚姻家庭的信访件占比70%左右。因此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尤为重要。

为此,自2016年起,武汉市全方位、多部门联合,不断探索创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武汉市首先通过试点先行带动全市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拓展,申报江汉区为全省家调委试点区,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江汉区在全市率先成立江汉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区民政局提供服务阵地场所,在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并将家事调解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心自2016年7月25日对外试运行以来,家事调解员已为335对夫妻提供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咨询调解服务。

而2017年6月23日全市首家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处设立的江夏区“家调中心”,在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仅促进了江夏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更为全市各区该项工作做了很好的示范。

独特工作法

记者了解到,2017年7月5日,武汉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下发《关于成立武汉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正式成立武汉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家调委”),市妇联主席徐丽担任该市“家调委”主任,上述六家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家调委”副主任。

通知对该市“家调委”作出具体部署,以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为抓手,达到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记者从武汉市妇联了解到,武汉市各区妇联在中心建设过程中,牢牢抓住政府购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的发展契机,充分发挥自身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制定出了详尽的工作方法:

工作阵地“1+N”(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妇女之家”、法院、社会组织、综治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功能设置“2+N”(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家事调解、婚姻家庭辅导、家事技能培训、婚姻家庭法治宣传…);

队伍建设“3+N” (心理咨询师、律师、人民调解员+妇联干部、社工、志愿者…);

制度建设“4+N”(内部工作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解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衔接配合制度、防范应急制度、重大纠纷报送制度、专家库制度…);

五结合(与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相结合、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与妇女信访代理相结合);

六步法(问询—愿意—受理调解—调和—归档登记—跟踪反馈)的建设方法。

365天无休服务

2017年,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中心建设成一个集维权宣传、法律咨询、心理辅导,以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并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引进了法律和心理咨询专业团队,以365天无休轮流坐班的形式,提供现场咨询、网上咨询、预约咨询和纠纷调解,实现了多方面、多渠道、多专业、多平台、高效率服务。

目前,武汉市妇联在市家调中心引进了“与法同行”法律咨询和“心花绽放”心理咨询两个社会项目,13名专职调解员全年无休坐镇调解。与此同时,武汉市妇联维权热线已实现与市长热线12345的整合对接。洪山区、江汉区、硚口区妇联每年与社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由妇联组织提供项目资金,委托社会组织负责开展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社会化”的家事调解方式,不仅改变了过去“妇联维权妇联做,妇联干部到处求”的单一被动局面,而且有效地提升了妇女维权工作社会化水平。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