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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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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为民生“兜底” “文艺范儿”暑假共塑家庭文化 厦航首批台籍空中乘务员亮相 市长现场核对相关负责人是否到场 “参加公益爱心活动,让我更加自信” 数十起案件中监护人资格被撤 在引领妇女发展中点燃她们创业、发展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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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数十起案件中监护人资格被撤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姜潇 卢南峰) 记者日前从民政部获悉,自2014年12月《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各地已有数十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在目前的案件中,遗弃或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强奸、性侵和猥亵,虐待和暴力伤害为三种主要类型。全国至少24个省(市)已有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其中撤销监护权案例较多的省份有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四川等。

在已发生的案例中,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主体包括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福利机构等,其中民政部门或其下属的救助保护机构和福利机构提出申请的数量较多。

在安置方面,未成年人在无其他亲属或合适的人担任其监护人时,一般由当地福利院承担抚养和照料工作。社会工作者及其他专业人员也积极参与调查评估、社会观护、心理辅导等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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