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
特约评论员 高富强
一纸“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能否挽救风雨飘摇的婚姻?日前,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向一对闹离婚的年轻夫妻下达了“离婚冷静通知书”。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三个月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在此之前,广州、上海和南宁等地的法院均在离婚诉讼中引入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
这样的新闻在互联网上每传播一次,都会引起一轮口水战。有的说设置离婚冷静期有助于挽救婚姻,能降低因冲动而离婚的概率;有的则说,当事人既然已经闹到了法院,说明没有了感情基础,法院应该根据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而做出判决,否则就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剥夺。
事实上,离婚冷静期是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在全国推行的家事审判方式的一项试点工作。根据最高法《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项工作将在全国118个中级和基层法院开展试点,改革的方向和原则是,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既要保护婚姻自由,又要维护家庭稳定。
试点改革的背景,是社会各界对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升的担忧。民政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81.5万对,法院判决离婚68.5万对。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人们对婚姻解体产生焦虑的原因有许多,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子女,尤其是未成年的子女。离异家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报道比比皆是。甚至在一些相关的学术文章中,还把未成年人犯罪与离异家庭联系在一起。
在司法实践中,对有子女尤其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法院在调解(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的过程中,通常会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考虑,希望夫妻双方各让一步继而冰释前嫌保住家庭。不可否认,离异家庭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困扰,但是,貌合神离的夫妻,尤其是动辄就冷言冷语甚至拳头相向的夫妻,对孩子同样会造成伤害。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曹德旺成了媒体争相报道的“网红”,他的提案是,建议国家出台《家长教育法》,让每一个家长“持证上岗”。而在曹德旺提这个提案之前,类似的话题早就在网上被大家多轮讨论。无论曹德旺提案能否被采纳,他这个提案背后的问题应该引起关注,那就是现在的年轻人不理解婚姻的真谛就贸然地组成家庭,没做好充分的准备就懵懂地生育子女,结果是各种社会问题频出。与其大家剑拔弩张地争论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这个浅层次问题,不如认真地思考一下,我们的青年男女们,在准备组成婚姻家庭或者准备生儿育女之前,是不是更应该冷静一下?面对各种日趋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我们无法判断离婚冷静期有没有用,但结婚前如果能够“静一静”是否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