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姚建/王丹青 发自济南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济南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提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政策措施,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将继续实行“女性就业优先”原则,促进妇女就业,同时加大公益性岗位设置力度,为就业困难妇女提供“托底”岗位。
据了解,到2016年年底,济南市共新增就业女性7.08万人,占全市新增就业人数的40%左右。另外,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的困难妇女共602人。济南市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并由政府按规定向这部分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目前每月补贴2441元。
除此之外,济南市此次发布的“十三五”规划中,还首次提出为生育妇女提供返岗培训,“支持其重返工作岗位”,首次提出在公共场所和育龄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设立“母婴室”。
在儿童六大发展领域中,此次“十三五”规划将“十二五”时期的“社会环境”改为“成长环境”,体现了对儿童发展环境的高度重视和全程关注,并新增了“儿童与安全”发展领域。在“儿童与教育”领域,规划要求“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100%”,通过大力新建、改建学校,增加学位数量,努力适应由计生政策调整和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入学压力,实现“零择校”“零择班”,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规划中规定,“将随迁子女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