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彭芸
“要像重视养老事业一样重视托幼事业,明确由教育部或民政部主管,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托幼事业发展。”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崔郁“关于大力发展3岁以下托幼事业 让二孩生得起养得好”的提案吸引了许多关注。
“目前,全国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托幼服务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家庭的选择和幸福感,影响到‘全面两孩’政策的有效落地。”崔郁表示。
通过调研,崔郁认为,我国托幼服务目前主要存在几方面不足:
一是机构数量不足。公办托儿所严重匮乏,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过去开办的托儿所被剥离和取消,现有公办幼儿园几乎不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民办托儿所申办困难,公益性社会托幼机构发展缓慢。二是服务管理缺失。托幼服务没有明确管理部门,缺少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三是政策扶持不够。迄今为止没有关于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也不完善。另外,对于雇用育儿期职工的企业缺乏相应的税收减免等救济和鼓励政策。
崔郁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推进托幼服务工作:
首先,明确主管部门。托幼工作涉及教育、卫生计生、发改委、财政等多个部门,建议效仿国家对于养老事业的重视程度,将托幼服务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由教育部或民政部主管,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托幼事业发展。
其次,鼓励发展普惠性的托幼服务事业。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管班,明确将幼儿入园年龄向下延伸;通过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构建多种形式并存的托幼供给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建设托幼设施并给予政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发展社区内家庭互助式托儿所,为家庭提供就近方便、小型化、负担得起的托幼服务,尽快解决双职工育龄夫妇生孩子无人照料的燃眉之急。
再次,将早期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以社区为依托开展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3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和看护人树立正确育儿观,掌握早期科学育儿方法,让幼儿在人生最宝贵时期养成好品行、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