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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5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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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两会特刊 6岁还是10岁,关键要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高考全国统考有助就地入学 缓解“儿科医生荒”需政策倾斜 委员交流 教育话题  代表委员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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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学前教育立法 推动法制和传统文化教育

教育话题 代表委员有共鸣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耿兴敏

学前教育、中小学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在这次两会上,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发现,关于教育的话题总是能引起很多代表委员的共鸣。

加快学前教育法立法进程

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意味着人生起点的公平,其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近几年,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由2008年的47%提高到2016年的77%,提高了30个百分点。然而,目前在我国整个基础教育体系中,学前教育依然是最为突出的短板。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今年向大会提交的提案之一就是有关学前教育法制保障问题。

近年来,社会力量办园发展较快,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70%。社会力量办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特色幼儿教育的需求。但由于立法缺失,对社会力量办园举办者的资质、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办园设施、教师资质、收费标准、办园质量等问题缺乏明确而有效的法律规范,使民间资本往往更看重学前教育带来的利润而忽视了所具有的非营利公益性质。

在我国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即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中,国家已分别制定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到目前为止,只有学前教育阶段尚未立法,致使学前教育发展中问题的解决无据可依,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姚爱兴委员建议,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明确立法重点,具体包括地位性质、政府责任、投入保障、标准制定、师资建设和教育质量评估等,以冲破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幼教事业发展有法可依,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顶层设计”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建议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质量。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校园欺凌”事件易发、频发,严重侵害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损害了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也凸显了中小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和法治教育的滞后。

彭静建议,要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顶层设计”。比如,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制订“中小学法治教育实施意见”,将中小学法治教育纳入教育部门管理责任、学校教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当中,通过评价纠正对法治教育的功利性认识。

彭静认为,要积极探索中小学法治教育改革。“应将法治教育从思想品德教育中独立出来,设置单独的法治教育课程。突出宪法教育的地位,改变只重视部门法教育的做法,在中小学宪法教育中,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重点,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宪法文化、宪法意识和价值取向。”

彭静建议,要健全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保障机制。比如:加快推进法治基地建设,提高法律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聘请司法人员、律师等校外法律专业人员任教。

针对学校教育目前难以弥补心理教育、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等需求的缺失,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晓静则建议,应该优先开发与设置学校社会工作岗位,从而更为有效地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法制要和传统文化教育并进

抛却对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的功利性意识和做法,成为不少代表委员的关切所在。

姚爱兴委员表示,政府对社会力量办园的扶持应该加强。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改变“社会力量办园的保教质量难以得到保障”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幼儿园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投资幼儿园的积极性,使得学前教育的公益性真正体现出来。

与姚爱兴委员的建议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全国政协委员、澳门中华总商会副理事长、澳门妇女联合总会会长贺定一的建议是,法制要和传统文化教育并进。

贺定一表示,各级学校应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特点,完善课程体系,创作各类型文化精品,利用课堂、在线教育、网络媒体、手机应用程序等平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也是对于青少年教育的有效途径。”

贺定一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应重视教育之作用,将之贯彻于国民教育始终,渗透到学生思想认识之中,落实到学生言行举止之中,真正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下去,使学生从小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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