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7年2月20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引领巾帼心向党 传播女界好声音 “剩女”“剩男”应列为媒体禁用词 “天价彩礼”:扭曲的价值观亟待纠偏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价彩礼”:扭曲的价值观亟待纠偏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评论员 袁鹏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天价彩礼”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笔者也曾赴实地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与许多媒体更多关注到的彩礼的高低、经济的贫困等问题相比,最让笔者纠结和愤懑的是,在相关报道中,涉事女性完全被当成了商品,在所谓的“人市”上公开论价,而在女方父母的口中,女儿出嫁就是“卖了多少钱”。

在笔者的知识阅历中,人可以成为商品,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年代,一些困苦的家庭为了生存、为了给孩子一条活路,不得不卖掉亲生儿女。这是被生活逼到绝路的无奈之举,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的悲剧,在那样的情况下,生存下去才是首要的;另一种情形是史书上所描述的奴隶、封建社会中的人口买卖,它反映了愚昧、落后、残酷的社会制度下底层人民的悲惨遭遇。无论哪种情况,都已成为历史。然而,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居然还会出现父母以婚嫁为由出卖自己女儿的现象,尽管这与人贩子买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不同,但完全是一种人伦、价值的扭曲,是文明的倒退,应该给予强烈谴责。

人与物品的不同之处在于人有尊严、有人格、有思想、有感情,而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尤其是在当代社会,无视尊严、人格而卖女是一种非常野蛮与无耻的行为。说其野蛮,是因为当代社会是一个倡导尊重人权的文明社会;说其无耻,是因为仅仅为了钱,人格尊严就可以被主动地赤裸裸地出卖。在“人市”上,以谈婚论嫁的名义讨价还价,女性完全被物化、商品化、人直接成为交易对象,这意味着明目张胆的蔑视与侮辱。不仅作为被出卖者的当事女性人格尊严荡然无存,这桩沦为“买卖”的婚姻中的另一方也毫无尊严可言。

据了解,“天价彩礼”的出现,源于人口比例失调、贫困等原因,但笔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其中更深层次的因素还包括“传宗接代”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落后的婚俗观念的作祟。正是因为这种缺乏对女性意愿的尊重,将女性视为生育工具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在女少男多的环境中,为了眼前的利益,人们的婚姻观念轻易就跨过了对女性、对婚姻的尊重。如果说贫困是导致“天价彩礼”的原因之一,那么,物质的贫困并不可怕,无视尊严与人格、把婚姻和人作为商品的行为比物质的贫困更加可怕,是另一种更可悲的贫困。

遏制“天价彩礼”现象,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作为刻不容缓,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婚俗势在必行。使婚姻能够回归到正常的轨道,让生活回归到本来的面目,这是广大群众所深深期待的。反对高额彩礼,更大的意义则在于对女性“四自精神”的唤醒、主体意识的塑造,这或许是更重要的!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