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
记者 袁鹏
“协调各方力量有效刹住乡村‘高价彩礼’之风,在眼下已是迫在眉睫。建议各级政府主动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加强对农村婚嫁的规范和干预,有效破解‘高价彩礼’现象,保障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在刚刚闭幕的甘肃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针对近些年甘肃省一些贫困地区日益突出的“高价彩礼”问题,来自甘肃省平凉市的省政协委员、平凉市妇联主席何瑞莲认为社会各界对这个婚俗“陋习”应该达成共识,合力破解。
何瑞莲在题为《合力破解“天价彩礼”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繁荣稳定》的提案中表示,经过调查,以甘肃省平凉市为例,全市农村婚嫁彩礼平均在16万元左右,就历年“行情”变化看,平凉城乡彩礼以每年1万元至3万元的速度逐年攀升,彩礼与农民收入比高达35∶1。
何瑞莲表示,农村“高价彩礼”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农村婚龄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衡。平凉市一份《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显示,平凉市泾川县各乡镇普遍存在婚龄人口男女比例失调的现象,相差最悬殊的一个村婚龄男女比例竟然达到了4∶1。这除了因农民的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男女出生比失衡之外,还因为大量农村女青年外出打工留在大城市或其他条件好的地方,造成当地婚龄女青年的大量流失。很多男青年不得不掏高价彩礼“买媳妇”。
其次是职业“媒婆”成为“高价彩礼”的重要推手。经调查显示,近年来,一些依靠给人说媒赚钱的职业“红娘”每撮合成一对夫妻都会以彩礼钱为准,按一定比例抽取酬劳。彩礼数额越大,这些“红娘”能获得的酬劳越多。
再次是法制规范缺位。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仅是原则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没有对违反此规定索取财物如何处罚作出规定,这种只禁不罚的形式条款在婚嫁彩礼上发挥不到规范作用。
何瑞莲认为,发展落后在根本上造成了“高价彩礼”。越贫穷落后的地区,人们改善生活状况的欲求越强烈,也就越希望在婚嫁中将出嫁女子作为获得丰厚“报酬”以改善现状的筹码。这种价值取向由来已久,形成陋习,根深蒂固。
她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总体来说,广大农村地区的婚嫁彩礼普遍远超娶妻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一些农村婚龄男青年因负担不起彩礼钱而长期单身,很多家庭因婚致贫。同时,‘趁早花钱买媳妇’结成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夫妻矛盾、家庭纠纷问题不断显现,‘闪婚闪离’和逃婚、骗婚问题也日渐突出,对农村的家风、村风、民风形成极大破坏。”
何瑞莲在提案中提出,建议各级政府主动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加强对农村婚嫁的规范和干预,有效破解“高价彩礼”现象。
何瑞莲认为,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法制框架内积极作为,尽快制订出台遏制“高价彩礼”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协调各方开展专项整治,并将整治工作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考核挂钩。二是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重构乡贤文化,创新基层管理模式。各级宣传、民政、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利用节日期间打工青年返乡和农村婚嫁旺季的关键时期,深入乡村集市举办“道德讲堂”“婚姻讲坛”等活动,揭露和曝光一些反面典型,引导农村家庭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三是以家风建设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建立婚嫁行事规范,将家风建设工作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对于涉嫌违法收取高彩礼的行为,由妇联组织协同司法、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四是强化乡村“媒婆”的从业规范,司法部门积极介入,干预职业“媒婆”哄抬彩礼的行为,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设定中介劳务收费标准。
五是从根本方面着手,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帮助偏远地区的农村家庭摆脱贫困,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水平,让农村婚龄青年的父母对养老没有后顾之忧,减弱贫困家庭对通过“高价”嫁女来改善生存现状的依赖,从源头上消除“高价彩礼”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