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当然,环保税并非凭空生造,其开征将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即从排污费“平移”到环保税,征收对象等都与现行排污费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届时,1979年确立的环保排污费将退出历史舞台,由环保税取而代之。环保税征收之后,排污费将不再征收。
谁该缴税?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环境保护税法》指出,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包含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而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缴纳处理费用的,不缴纳环保税。这也就是说,环保税将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该缴多少?
《环境保护税法》明确,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其中,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什么情况可以减免?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富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