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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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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家事调查员:专业“把脉”消除“病变” “轮流抚养”监护方式应扩大适用 让针对儿童的侵权和战争罪行没有藏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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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家事法庭”纳入“乡贤文化”,组建新型调解组织

家事调查员:专业“把脉”消除“病变”

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派出首批家事调查员,就一起变更监护权案件上门调查。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王蓓

在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设立“圆桌审判”式的“家事法庭”,弹性化解民事案件中的婚姻家庭纠纷,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儿。最让院长王伟津津乐道的,是“家事法庭”格外倚重的“夕阳红”调解团队,以及在此基础上与市妇联共同选聘的7名“家事调查员”。

“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选聘家事调查员,是妇联搭建多元化家庭纠纷调解平台的一次积极尝试。”马鞍山市妇联主席许才珍说,当前,家庭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个性化特点,原有的单一化调解模式存在联动不够、力量分散、调解思路老旧、效果欠佳等不足,“妇联组织需要努力向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组织借力,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妇联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新机制。”

事实上,此前,另一种“刚需”已经在基层法院“滋长”: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始终保持高位运行,且逐渐呈现出案件增幅快、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大的特点。“单纯的‘一判了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不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王伟说。

“‘夕阳红’调解员原本就是有着丰富的阅历、调解能力强、社会威望高、亲和力强、人熟地熟接地气、热心并富有耐心的老同志,再纳入基层妇干、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家事调查员团队,是将‘乡贤文化’纳入婚姻家庭案件,并将这种新型社会组织‘前置化’的有益尝试。”在这一点上,许才珍和王伟“找到了合作的基础”。

退休不褪色,余晖满乾坤

在基层法院设立“夕阳红”调解中心,法院系统中并不多见。

“老百姓心目中威严的司法权,怎么能倚重几个退休老头儿、老太太?”作出在法院专门设立“夕阳红”调解中心的决定前,王伟不是没有顾虑。

多年基层法院工作经历和对婚姻家庭问题深思熟虑后的独到见解,让王伟意识到,很多婚姻家庭类案件,仅仅因为当事双方一时之气,缺乏相互间的正向沟通和理解。基层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多达六七百件,人手少、案件多,年轻的审判员又缺乏对生活的认识和了解,双方对簿公堂,根据案情“一判了之”,会让原本可能和好的家庭破镜难圆,深层次的社会影响难以估量。如果能有明事理、懂生活的人从中调停,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015年3月,通过自愿报名、层层筛选,由6名退休老干部、老法官、老检察官、老陪审员组成的“夕阳红”专职调解团队成立,并成为中心的核心力量。随后,“夕阳红”律师志愿者调解队,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社区的老支书调解队等兼职调解团队相继成立。

迅速进入角色后的“夕阳红”们,很快成了雨山区法院的“调解能手”,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大显神通”。

2015年6月,一对年轻人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调解中心,说是感情不和要离婚。调解员高小培和吴继红观察发现,小两口只是争嘴斗气小矛盾,感情根本没有破裂,矛盾的焦点在两亲家。两位调解员大姐兵分两路,分别与小两口和双方家长谈心交流。“我们联系自己的家庭、结合亲身经历和现实生活的感受,教育、引导小两口怎样顺利度过婚后磨合期,严肃批评了两亲家过于呵护自己子女的错误做法。”最终小两口放弃了离婚的念头,两亲家重归于好。

“离岗不离党,老骥志千里。退休不褪色,余晖满乾坤。”一组来自“夕阳红”调解中心的数据显示:调解中心成立一年,共受理诉前纠纷案件740余件,调解办结450余件;诉外调解成功不起诉150余起;对调解撤诉或调解成功的案件开展回访50余次;接待来访、法律咨询、救助服务、判后答疑等2500余人次。

联袂“号脉”找到症结止纷争

雨山区法院“夕阳红”的试水,在马鞍山反响很大。

今年4月,市妇联与市司法局联合在全省率先开展选聘家事调查员工作,首批聘任7名家事调查员。除了“夕阳红”资深专职调解员高小培、吴继红和宁伦平,还有司法所人员、律师、基层妇干、心理咨询师,以接受法院委托调查家事案件、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为主。

“家事调查员曾介入一起离异案件,只用两个多小时就向法院提供了详细的调查结果。如果是我们自己的法官去调查这些信息,可能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雨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马千里说。

今年6月,雨山区居民小杨以丈夫“失踪”多年、未承担家庭义务为由,起诉离婚,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社区出具的“失踪证明”。法院认为,这份“失踪证明”不是公安机关出具、措辞也不够规范,不足以作为裁判依据,于是委托家事调查员介入调查。

曾是“十七冶”企业高管的高小培、退休前在妇联组织工作了29年的吴继红、区检察院退休干部宁伦平3位“夕阳红”家事调查员接受了任务。“高小培对当事人的工作单位非常熟悉,一个电话找到了单位劳资科科长,了解到当事人的就业及工资结算情况。我们和街道社区干部也是老熟人,到了社区很快找到当事人亲戚、朋友、邻居等开展调查,一点也不耽搁。”吴继红说。尽管没有失踪报警记录,但是有了调查员们提供的详细调查结果作为佐证,法院认可了当事人的失踪事实。

家事调查员、为市妇联提供法律援助长达7年的杜新蒙律师,接到过这样一个案子,小红(化名)和丈夫尚未离婚,丈夫却长年与情人共同生活,后来更与情人举办了“婚礼”。

“丈夫明显是重婚。但妇女儿童类案件,不仅需要法理的公正,还要考虑到她们的生活保障、主观意愿等情况。”杜新蒙说,经过家事调查,杜新蒙向小红分析了起诉、调解两种途径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利弊。“起诉他固然可以讨个公道,孩子也肯定会站在自己一边,但档案里有一个罪犯爸爸,孩子一生都受影响,心里也会留下阴影。”最终,小红在杜新蒙的帮助下与丈夫达成和解,丈夫向其支付80万元补偿,共同住房归妻子、孩子所有,并给两个孩子每人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

“生活是鲜活多样的,借助妇联组织通达‘社会神经末梢’的健全网络,引入社会力量介入家庭纠纷调解和家事案件调查,让一批生活阅历丰富、深谙法理情理的老同志为家庭 ‘把脉’,找到家庭‘病变’的症结所在并加以消除,可以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一个个快速、妥善处理的案件,让王伟笃信这一点。

事实上,在马鞍山,法院与妇联“牵手”早已是惯例。近年来,区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定期召开家事纠纷研讨会;与妇联、社区等合作,建立心理疏导、家事纠纷诉后跟踪及帮扶机制;与公安、司法、妇联合作,建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家事审判庭女子陪审团制度,由具有一定社会阅历和法律知识的女性构成,充分发挥女性刚柔并济的优势,力促矛盾化解。

“家事调查员介入家庭纠纷、家事案件的调查,调查结果可以提供给法院作为审判参考,甚至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妇联到村、社区的组织网络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巧妙结合,让我们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有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效率更高,产生双赢效果。”市妇联主席许才珍表示,将继续与法院筹谋甄选新一批家事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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