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江西省推进深化医改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传美日前表示,目前,江西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已扩大到70%的设区市。
在新一轮医改中,江西省推出了一批因地制宜的“自选动作”。在政策理念上,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全省医疗卫生财政总投入年均增长21.90%,较全省财政支出平均增幅高出6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9.49%。在制度安排上,该省先后对贫困家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10种大病进行免费救治并实现了长效管理,免费救治的病种数量和患者数量居全国前列。同时,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所需资金由财政保障,确保贫困人群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低于10%。
2014年5月,江西省出台《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就医疗纠纷预防处置进行地方立法的省份。该省还在全国率先将医改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建立了改革效果评价机制和“抽慢补快”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改革重大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