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彬彬
近日,湖南省政协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与完善的建议案,这份向湖南省委、省政府提交的建议案,建议将贫困无户籍儿童纳入兜底扶贫对象,以“保障其受救助的权利”,并对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笔者认为,此建议案如果被采纳,将具有十分积极的示范性。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无疑为无户籍儿童入户打开了一扇门,但由于手续繁杂,且有《出生医学证明》这一硬杠卡着,不少无户籍儿童仍然难以入户。
前不久,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组织考察组,集中在湘西南和黔东南6个县的乡村进行了采集摸底,结果发现,这6个县竟有2万余名无户籍儿童,其中98.3%属于超生儿童,他们因为父母无法或无能力为其获取“相关证明”,以致无法登记入户。由此可知,无户籍儿童数目仍然庞大。
无户籍儿童因其出生不具合法性,往往被人为地挡在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大门之外。这类群体遍及城乡,尤以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居多。据2010年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有1300万,其中有一半以上属于贫困农村的超生人员、弃婴、收养或领养儿童。
我们调查发现,农村无户籍儿童所在家庭大多比较贫困。在一些农村落后地区,由于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思想观念的影响,加上计生知识匮乏,一些家庭往往会出现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现象。很多超生家庭同时也是贫困户甚至特困户,不但无力缴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而且连孩子的温饱都难以保障。
对许多无户籍儿童尤其是贫困无户籍儿童来说,不但难以享受到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甚至连出行都困难重重。更严重的是,不公平的社会待遇,会让许多无户籍儿童感觉受到社会歧视,滋生出种种心理问题,甚至产生报复心理,长大后有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兜底一批”,是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即对那些无法通过就业、发展产业等措施实现脱贫的家庭,实施社会保障救济。当前,全国正在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一项前期工作便是对户籍名单上的弱势群体进行信息搜集,无户籍儿童由于未记载在户籍名单上,因此在一些地方成为扶贫的盲点。加之其他种种原因,许多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无户籍儿童家庭往往未被列入低保救助或精准扶贫对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与具有合法户籍的孩子一样,无户籍儿童也是我们大家庭的一员,也担负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落下无户籍儿童,精准扶贫、兜底扶贫也不能落下贫困无户籍儿童。前不久,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表明国家对扶贫和人权的重视。将贫困无户籍儿童纳入兜底扶贫对象,无疑也是人权保护的重大进步。
笔者认为,要把贫困无户籍儿童纳入扶贫对象,首先要解决无户籍儿童的户籍问题,最大限度地简化登记入户手续,让他们依法成为真正的公民,让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充分保障。这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当然,允许无户籍儿童登记入户,并将贫困无户籍儿童纳入兜底扶贫的对象,并不意味着纵容其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地方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制度,或通过契约方式,要求愿意接受扶贫救助的超生家庭自愿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超生行为的一再发生。
(作者系中南大学教授、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