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丁秀伟
□ 徐慧玲
“一开始,小申含着眼泪、羞于启齿、嗯嗯啊啊,陪伴在旁的姐姐一边替陈述不清的妹妹回答,一边着急地骂妹妹,姐姐家长式的作风让小申不再开口……”时至今日,上海奉贤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姚倩男还记得承办王某强奸案件,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小申时的情景。
小申只有15岁,跟着在理发店打工的姐姐一起生活,被姐姐的同事王某强奸。在侦查阶段由于害怕、羞耻的心理,对情节陈述不清,致使公安机关以强奸未遂移送起诉。“我们尝试让姐姐到隔壁的心理疏导室,通过单向玻璃及声控装置观察询问情况。接下来在环境温馨的咨询室我开始发挥心理咨询师的优势,对小申进行心理疏导,让她放下戒备,放松情绪。小申渐渐打开了心扉,对被侵害的关键细节进行了详细描述,最终王某被以强奸既遂提起公诉。”10月19日,姚倩男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这是上海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并对犯罪嫌疑人成功进行指控的一个个案。
面对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如何能在成功取证的同时,又避免对孩子产生“二次伤害”,一直是困扰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一件难事。2015年8月,上海奉贤检察院联合上海公安局奉贤分局在上海市率先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经济、心理等全方位的综合救助,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力度。目前,已有20名未成年被害人在“一站式”取证场所接受询问,其中对15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对18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经济救助,有效保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构建“一站式”取证工作模式
检察人员在实际办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由于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调查取证场所环境往往又比较压抑,容易产生心理压力,影响对案发经过的回忆和陈述。同时,由于诉讼阶段的分离性,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批捕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核实受害事实,使得未成年被害人不断回忆被害过程,极易加深其心理创伤,造成“二次伤害”。
2015年8月,上海奉贤检察院与上海奉贤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上海市奉贤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利告诉记者:“我们与公安机关合作,建设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的专门场所和特殊办案机制,尽量一次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取证工作,并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经济救助、转学安置和就医绿色通道等配套保护措施。”
据了解,上海奉贤检察院与上海奉贤公安分局在金海、新寺、奉城3个基层派出所内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场所,场所的使用覆盖全区27个基层派出所、刑侦支队等办案部门。
上海奉贤金海派出所“一站式”取证专用场所有两间专用室——“金海船长询问室”和“心理疏导室”,这是上海市首家规范化的“一站式”取证场所,场所内部配置与装饰风格温馨,色彩柔和。询问室里陈列有趣的摆件和物品,谈话的桌子设计为圆桌,营造安全亲切的谈话氛围,以平和的形式开展询问记录。在询问室隐蔽处安装摄像头,对询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像刻录光盘随案移送,作为证据在以后的诉讼阶段使用,尽量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反复询问和“二次伤害”。
心理疏导室设在金海船长询问室的隔壁,中间隔着一面单向玻璃,装有声控装置。谈话时心理咨询师可以通过单向玻璃和耳机实时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状态,及时调整办案人员发问方式和发问节奏。同时,心理疏导室配备了标准沙盘及涂鸦墙,供心理疏导师在未成年被害人询问结束后进行初次咨询时使用。
“通过‘一站式’取证,并对询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可以避免再次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确保了案件质量,严格的执法规范规避了瑕疵证据的出现,加大对被告人的指控力度,有效打击犯罪;还可以有效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实现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效对接。”董利表示。
搭建“一体化”综合救助平台
2016年,上海奉贤检察院与奉贤区公安分局又联合制定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运行实施细则》《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场所“一人一档”建档的工作规定》,明确取证操作流程、增加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与区教育局、区中心医院联合制定《关于对未成年被害人适用心理疏导的实施办法》《关于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的工作协议》,明确救助人员、救助程序等,整合学校、医院的资源,组建专业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医疗救助团队,建立心理咨询师夜间值班制度,建立全天候专人救助模式。
在队伍建设上,奉贤区检察院推动区公安分局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专办联络员,实现专人专办,并明确在侦查阶段对未成年被害人取证操作流程、同步录音录像、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对每一位进入“一站式”取证场所的未成年被害人建立“一人一档”,并随案移送,有效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未成年被害人在“一站式”取证场所接受询问前,奉贤区公安分局承办人会告知未成年被害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等,切实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刑事诉讼参与权。询问进行时,心理咨询师会实时就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状况进行评估,给予办案人员是否可以进行询问的建议。询问结束后,心理咨询师会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损伤程度进行评估,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或治疗,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重塑生活信心。
在办理邓某猥亵儿童案中,心理咨询师从被害人母亲处得知事发后被害人出现了一些创伤后应激反应,害怕独处,常做噩梦,成绩从全班第三一度下滑到倒数几位。经其母亲同意,在结束“一站式”取证场所的询问后,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了个案心理疏导,现该被害人已恢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在“一站式”取证场所内询问,需要进行人身检查、提取体液、毛发等生物样本时,启动绿色医疗救助通道,由奉贤区中心医院配合奉贤区公安分局一次性完成人身检查及证据的提取工作。目前,已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医疗救助服务,第一时间拿到了伤情材料,及时固定了证据,为及时查明案情提供了便利。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上海市检察院将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全部纳入未检部门的受案范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