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8月8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界新闻 最高法:推动家事审判特别程序立法 “喜欢这份工作,因为能真正帮到妇女儿童” 草原建起“网上清华园” 立秋 女界微播报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推动家事审判特别程序立法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8月5日在江苏南通调研家事审判工作时指出,徐州贾汪法院推动家事审判社会联动机制,南通崇川法院组建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员队伍,南通如东法院探索幸福家庭讲习班“三说”模式,南京两级法院推行家事少年审判“强强联合”发展,都是很好的实践探索,将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杜万华要求,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之下,把家事审判专业化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家事审判,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认识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下,探索构建家事诉讼特别程序。要充分考虑家事纠纷的伦理性、情感性和亲情性特点,探索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制度,推动家事审判特别程序立法。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之下,加强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条件的试点法院,应当成立家事审判庭,并且鼓励、支持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的有机结合;要遴选符合条件的法官作为家事法官,因地制宜探索家事审判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当前,试点法院还应当大力推进两项工作,建立家事调解委员会,探索专门的家事审判工作规则。同时,上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家事审判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