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娴
在美国,家暴是犯罪,常常导致严重的后果。曾有报载,洛杉矶一对华人夫妇因小事吵架,吵着吵着,男人就动了手,女人一怒之下打电话报警,结果警察来了看到女人身上有伤,就把男人逮捕了,最后这个男人要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面临递解出境。
所谓家暴,并不仅仅指行为暴力,任何身体、精神、语言方面的虐待,或者以强迫、监视、控制人身自由,以及威胁、恐吓、破坏财务等等,都属于家暴的范围。但在实际上,语言、精神虐待比较难以取证,所以,事实上的家暴比暴露出来的还要多。在美国,肢体虐待可以诉诸法律,而语言精神等虐待因为难以取证,一般则寻求社会机构的帮助。
笔者经常在报上看见华人家庭出现家暴的报道,曾看过一份资料,据纽约市警察局公布的数字,2008年全市华裔家庭有超过4000起家庭暴力事件,占全市家暴案的70%左右。从这个数字来看,华人家庭已经成为家暴中的高发群体。
为什么华人家暴比例如此之高,与中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不无关系。直到今天,很多男人根本不知道应该尊重妇女,也没有男女平等的观念,将妻子视为私有财产,轻则控制经济,重则动辄打骂。
华人妇女也存在观念误区,有的带着传统的封建意识,抱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旧观念;有的则认为家暴是家庭私事,“家丑不可外扬”;有的则为了孩子,为了维系家庭,遇事只有隐忍。
华人妇女遭遇家暴,也常常与其经济地位有关。有的人凭借婚姻移民嫁到一个文化完全陌生的地方,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人,如果没有语言能力和谋生能力,又遇人不淑,遭遇家暴常常不可避免。有的人虽然有永久居民身份,但是没有经济能力,无法谋生,丈夫素质不高,也往往成为家暴的对象。
最悲惨的是那些为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而嫁的妇女,遇到家暴时,无论对方如何加以虐待,也咬牙忍着,最终酿成惨剧。前两年有一个案子,山东一个妇女嫁到美国,屡受家暴,但为了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和把孩子办到美国,咬牙忍受十多年,最后被殴打致死。
华人家暴问题多数发生在教育程度不太高的家庭,但是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中也时有发生。对这些男人来说,即使到了美国,受到良好的教育,也不能改变他们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歧视妇女的观念,我行我素直至触犯法律。
一个好男人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懂得尊重女性,不仅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里。总体来说,无论在体力还是社会地位上,女性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自由平等观念普及的现代社会,一个男人在言语行动上动辄对女性动粗,都只能彰显其不文明、没教养的面目。 (据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