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徐旭 发自太原 近日,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妇儿工委获悉,自2011年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积极应对挑战,着力推进“六大发展”,在克服困难中奋力前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妇女儿童事业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和福利、法律保护等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截至2014年底,对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51个可量化指标,山西省有15个指标提前达标,13个指标预期可达标;对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34个可量化指标,山西省有14个指标提前达标,7个指标预期可达标。
按照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立足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山西省制定了本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山西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法规政策,加强机制建设,强化措施保障,形成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有效做法。
将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实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通过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善了妇女儿童健康状况;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以及“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农村幼儿园改造工程”等教育项目,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了“入园难”等问题。各级妇儿工委制定纲要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分解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纲要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纲要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2015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604.74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290.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投入533.75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85%、156%、78%。
2011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妇女参政、妇女儿童健康、社会保障和福利、法律保护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
为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能作用,省政府妇儿工委适时调整机构设置,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合力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省政府妇儿工委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和监测评估制度等,各成员单位、各级妇儿工委按时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全委(扩大)会议、各级妇儿工委会议,对市、县妇儿工委主任、办公室主任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实施纲要规划的能力。围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儿童安全保护、儿童幸福家园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全面落实二孩政策等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妇儿工委统计监测组和督导工作组按时开展年度监测和督导评估,及时了解把握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和工作进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