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5月22日电(记者吴文诩) 四川驻村工作组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不得随意撤换调离,任职期提拔的仍须驻村工作。
这是四川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意见》明确要求的。
《意见》要求,要保持贫困地区县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专职副书记、政府分管副职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相对稳定,换届调整后原则上不调整岗位,不脱贫、不摘帽、不换人;对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贫困地区县乡党政正职,可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但仍要继续兼任现职;驻村帮扶工作组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任期不低于2年,不得随意撤换调离,任职期间提拔的仍须驻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