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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彭芸
最近,《上海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出现了两项新规定:1.旅馆客房应当设置专门的非吸烟住宿楼层或者客房。换言之,旅馆可以设吸烟客房。2.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以及有条件的室内工作场所,可以设置具有独立通风系统且符合安全标准的吸烟室。
在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在北京召开“室内禁烟无例外”媒体信息交流会上,专家表示,这一修订,一是给旅馆客房开了口子。因为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二是给领导干部开了口子。“一个人的办公室、有条件的办公室、设置通风装置的办公室可以例外。”专家呼吁,室内禁烟应该无例外
二手烟暴露无安全可言,对室内吸烟应当零容忍
数据显示,二手烟暴露所导致疾病负担急剧增加。2000年中国由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死亡人数为10万,2010年中国由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死亡人数为15万。
《2015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公共场所酒吧/夜总会为93.1%,餐馆为76.3%,政府办公楼为38.1%,医疗机构为26.9%,中小学校为17.2%;公共交通工具为16.4%;室内工作场所为54.3%;家庭为57.1%。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官员李彤表示,烟草烟雾不会停留在认为划定的吸烟区内,因此从来都不存在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只有吸烟区跟二手烟暴露区!
香港关于吸烟室的技术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即使是双层门严格设计和强劲的通风系统,也不能消除吸烟区/吸烟室内的有毒物质,不能防止二手烟外泄到其他区域或房间。
世卫组织公约实施准则中特别强调:依据现有的科学证据,通风、过滤、吸烟区都不能完全规避烟雾的危害,只有全面禁止吸烟行为。北京市立法前,对餐馆PM2.5测定的结果显示,无烟餐厅PM2.5浓度为62.2μg/m3,部分禁烟餐厅为130.8μg/m3。
“控烟”立法不进则退,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能开口子
2015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显示,世界上已有49个国家实行了全面无烟法律,覆盖了13亿人口,占全球人口总数的18%。而我国近几年来,无烟城市创建也初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城市已达18个,覆盖了全国10%的人口。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2015年上报国务院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明确了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并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这是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符合的。
专家认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是一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除了专家听证、座谈外,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实体上必须有助于保障公共福利、保障人民健康。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80号令)已经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前提下,只有更严格的规定,才能叫“控烟”,如果不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甚至比国内已有规定更宽松的话,只能被称作“放烟”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