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弓立新
李玫瑾教授的专业是研究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预防。大量的相关研究带给她的体会是,孩子出现行为问题或心理问题,如逃学、撒谎、网瘾、顶撞父母、离家出走等多在12岁~18岁,但是这一年龄段的行为问题和相关的心理问题都源于12岁之前,且源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方式。
父母对孩子的早年付出是关键
李玫瑾教授认为,人的心理发展有顺序性,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有滞后反应的现象。人的成长大致有三个时期,即1~6岁,6~12岁,12~18岁。
12~18岁时人已进入青春期,其独立意识与逆反心态决定了这一时期已不是家庭教育的优势时期,所以,家庭教育的最佳时期是12岁之前,即孩子的依恋期。在依恋期中,1~6岁又是关键,人在成年时出现的许多心理问题往往源于未成年时期。
发生在2007年美国大学校园的一起枪击案,枪手赵承熙的犯罪心理就属于在未成年时期(8岁)因移民而造成了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创伤导致他在23岁无故杀人。这一案例告诉我们:人在幼年最重要的需求之一是安全感,对一个幼小的孩子来说,熟悉的环境、亲切的伙伴比富有的房屋和汽车更容易让他形成阳光与健康的心理。
依恋不需要任何条件,我心甘情愿地听你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但很多家长不重视孩子依恋情感的发展,很多农民外出打工,把孩子交给农村的老人;城市家庭中父母工作较忙,把孩子托付给幼儿园或者老人。这两种情况都会破坏亲子间依恋情感的形成,导致孩子缺乏稳定可靠的依恋对象。
如果一个母亲在孩子出生后,把孩子交由老人抚养,等到孩子上学时再接回来,这个孩子和母亲可能会有终生的隔阂。孩子到了青春期时,也很难管教。如果父母和老人有冲突,孩子可能会从心理上憎恨父母,也是因为幼年时缺少对父母的情感依恋。所以,培养孩子的关键在于父母对孩子早年的付出,让孩子产生依恋情感。这样父母就对孩子形成了一种心理影响力。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决定犯罪的因素很复杂。李玫瑾把犯罪分为人格问题和心理障碍两大类。有人格问题的人,基本上只要有条件,随时都会犯罪、重复犯罪。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另一种,一些孩子由于早年没有与父母建立起良好的依恋关系,父母对孩子又缺乏正确的性格培养,致使这类孩子在6 岁时没有情感依恋对象,6~12岁时无人管教,到18岁时就会出现心理问题,会对社会表现出冷漠和残忍。
李玫瑾强调,孩子一定要有固定的依恋对象,寄宿制幼儿园和学校都不利于儿童的情感发育。
老人或保姆带孩子会有哪些问题
李玫瑾认为,孩子由保姆照看,保姆必须是稳定的。由于保姆替代了母亲的角色,孩子的依恋对象就会是保姆。尽管保姆和妈妈同时存在,但孩子依恋的仍是保姆。然而,如果保持孩子和妈妈一起睡觉,情况就会不一样,孩子会依恋妈妈,因为有身体接触。
如果姥姥照看孩子,对孩子来说,姥姥几乎等同于妈妈,因为妈妈和姥姥在情感和行为上都相互肯定,可以互相替代,成为孩子的依恋对象。如果奶奶和妈妈共同照看孩子,孩子可能会出现两难选择,不知谁最值得自己依恋。因为生活中总会有一些婆媳关系不好的情况。这种孩子到青春期时会有叛逆,他想回避两个女人之争。当然,如果婆媳关系好,孩子就不会存在这些困惑。
依恋关系的培养在12岁之前,小学阶段有一个弥补的过程,所以花时间陪伴孩子是非常重要的。等孩子到青春期,父母想陪他,孩子也不让陪了。父母可以白天很忙,但是晚上一定要陪伴孩子。
父母一定要及时对孩子说“不”
李玫瑾说,父母若在孩子6岁之前、最晚别超过10岁,对孩子说“不”,他尽管会因为你的拒绝感受痛苦,但最多也就是痛哭一番。可是,若等他12~14岁之后再开始对他说“不”,他会离家出走、服毒自杀、跳楼威胁,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有了对付你的各种能力和选择。孩子只知道你爱他,他在利用你的爱并且威胁你,他并不知道死的真正含义。
李玫瑾遇到过许多无助甚至绝望的父母,他们发现自己养大的孩子却突然变得陌生与可怕,曾经非常乖巧的孩子突然变得狰狞。其实,这正是因为这些父母错过了对子女心理教育的最佳时间。
李玫瑾说,我经常从新闻渠道听到或看到种种令父母心碎的报道:仅仅因母亲对儿子上网的责骂,年仅12岁的男孩喝农药自杀;仅因为老师批评几句,学习出色的女孩居然跳楼自杀。为此痛不欲生的父母状告网络经营者,状告学校。每当此时,我都想对可怜的父母说:这种结局是你们自己造成的,你们是主要的责任人。
李玫瑾表示,凡是那种在学校称王称霸,欺负别人的孩子,家长常常也是比较霸道。有的父母会认为,自己孩子凶一点不吃亏,但是他在不吃亏的情况下,往往也就没有了自我控制能力,孩子在占便宜的同时,是会吃大亏的,自我控制能力低的人特别容易走向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