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记者 周玉林
日前,贵州省贵定县妇联接到贵定二小电话举报,该校六年级学生唐某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希望得到帮助。
接到电话后,贵定县妇联随即联系河东派出所民警及学校老师一起到唐某某家以及街坊邻居处了解情况。
该家庭为重组再婚家庭,父亲四川人,继母贵定县云雾镇人,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当县妇联和派出所得知“由于生意繁忙、儿子年幼、父母文化水平不高等原因对该女童学习、生活关注不多,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后,当面向该家长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规劝其不准再打骂孩子。
但是,县妇联到学校、社区回访时得知,唐某某被打骂的情况没有得到缓解。于是,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社区等单位,将唐某某的家长叫到贵定二小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
唐某某的家长到校后,县妇联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反家暴法相关规定,公安干警下发了《家暴告诫书》,学校向他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区对家庭教育中如何沟通进行了讲解。
孩子父亲了解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后,知道自己的教育方式触犯了法律,表示真心悔改,女儿也表示要多听父母话,不让父母忧心。
此后,县妇联经过近20天的跟踪回访,唐某某父亲没有对孩子再动手,孩子也天天开心入学。 这一案例,成为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后,贵定县成功调解的一个典型案例。
贵定县妇联负责人表示,家暴告诫书的下发,对施暴者具有强大的震慑力,同时也弥补了制止家庭暴力手段单一的问题。而妇联、公安、法院、学校、社区的共同参与,为反家庭暴力工作筑牢防线,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