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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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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谁在导演“王娜娜们”的人生? “只生不养”看似无情也有无奈 “讨如厕不冲檄”是讲求技巧的文明倡导 天价复号费 就近入学≠最近入学,说服老百姓了吗 “银行卡遭盗刷”需要举证责任倒置 治理“裸游”,依法经济惩戒可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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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裸游”,依法经济惩戒可有作为

只有道德谴责加上经济制裁等法规手段并举,综合治理,那些企图闯关的低俗营销者才会感受到真正的法治约束与威慑,从而认识到依法经商,磊落营销的必须。

□ 舟子

据报道,记者3月22日从北京朝阳工商分局获悉,比基尼模特“裸游”涉事公司被罚款20万元:去年11月,在北京建外SOHO街头,20余名只穿黑色内衣内裤的美女“裸游”引发市民的围观和热议。原来,这是一家信息公司策划的营销活动,旨在推销其新推出的APP软件,而软件的名字就印在女孩臀背部。“裸游”上演不久,即遭到广场保安制止。工商、公安等部门相继介入调查。

很高兴这一新闻没像不少曾经“轰动一时”的其他新闻一样虎头蛇尾,甚至是沦为为“烂尾楼”,而是有了清晰的后续和下文。监管部门在做,公众在等待看到调查结果。据了解,公安部门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对该公司负责人罚款200元。国家工商总局回应此事称,该活动利用女性暴露身体,吸引关注,品位低俗,有违社会良好风尚。北京朝阳工商分局认定该公司的行为严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并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因此适用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并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

有一段时间,低俗的“裸露营销”新闻不时有所闻:“街头裸露推销”“比基尼餐厅”“半裸上餐”“内裤洗车”……此类事件有的发生在室内,比如餐馆、洗车行,有的发生在街头、闹市等,地点同样是公共场合,追求的都是广告效应。相较于北京警方对于“裸露营销”的快速反应,其他有些地方对于“裸露营销”的反应是没啥反应,听之任之,于是,有的商家尝到了甜头,有的商家也开始见风使舵,你方唱罢我登场,给公众造成的印象是:如今商家为了吸引眼球是越来越无下限了,而且如此无下限也无人管。未来的商业“红海”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某些眼里只见眼球经济不见其他的商家,眼见此前的一次次“裸露营销”可以尽情狂欢,成功闯关,可能就会更加青睐这种变味的营销方式。此时,舆论的道德谴责已经奈何不了他们太多,而有惊无险的话题热议带来的却正是其策划之初所期待的眼球经济效应,可谓正中下怀。那么,对于此起彼伏的“裸露营销”,公众不禁要问:就只能让其应有的道德与法规底线一降再降了吗?

面对“裸露营销”,此次“涉事公司被罚20万”让公众看到了一个更为有力的治理方式的运用——依法惩治的经济手段。据悉,2003年,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指出,一些生产厂家、商店、娱乐场所和个人为了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促销产品,提高知名度,或以“人体彩绘”为广告手段,或以“人体彩绘”为经营内容,在商场、广场、公园、展览会、展销会等公众聚集场所,公然组织裸体的人体彩绘活动,不仅完全与艺术相背离,而且亵渎人性尊严,败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制止此类行为的蔓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裸体、半裸体、三点着装等形式的人体为媒介发布广告。违者由工商部门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不忌惮公众舆论压力、不顾及社会道德底线的商家来说,这样令其经济受损的依法惩罚,当是更具杀伤力的治理与惩戒之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商家期待从低俗营销中盈利,那么,令其“出血”亏本、得不偿失且应该是大大的亏本,当是比教育规劝、道德回归的呼唤更加具有针对性且效果显著的。虽然,从长远来看,这些低俗营销现象的彻底销声匿迹还需要社会文化氛围的进一步净化与公众“审美”判断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只有当此类低俗营销成了公众舆论一致的众矢之的,被视为俗不可耐且臭名远扬之后,对其采取共同的拒斥和抵制态度和行动,此类低俗活动才会真正绝迹。

低俗营销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法规闯关,其实是在试探,试探社会对于他们如此不良做法的反应,试探公众对于他们游走底线的可能态度,同时试探有关部门的监管态度和尺度。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长。”而“道松一尺,魔疯一丈”也是大有可能的,所以,公众和媒体的道德舆论监督不可放松,同样,有关部门的法治监督也不可懈怠。依照新《广告法》等有关法规,严格治理“裸露营销”的重度“患者”,不仅是对低俗者的教训与惩罚,同时也是在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良好商业环境,让“劣币”不至于凭借低俗的糖衣炮弹“脱颖而出”,从而占得商业的先机,让不靠低俗上位的“良币”反而处于不利的市场竞争地位。只有道德谴责加上经济制裁等法规手段并举,综合治理,那些企图闯关的低俗营销者才会感受到真正的法治约束与威慑,从而认识到依法经商,磊落营销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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