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国妇女报记者 杨睿/摄
中国妇女报记者袁鹏 发自北京 “(反家庭暴力法)这个内容,关注的焦点一直是公权力对家庭的介入,中国人家庭观念比较强,在这部法的设计当中应该说公权力的介入还是比较克制的,只有在家庭不能够自制的情况下,公权力才被动介入,并且完全是在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才会去介入。”
在3月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有记者问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的相关问题,本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就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实施做出了这样的阐释。
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媒体报道的第一个案例,傅莹表示她印象深刻。
她说,反家庭暴力法自3月1日实施之后,一位61岁的妇女因长期遭受家暴,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对此做出了裁定。“我看到这个报道时非常感触。”
傅莹表示,反家暴法出台之后,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个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约家庭暴力行为,像一个“保护伞”来维护家庭和谐。对于这部法律,人大会继续关注其实施情况。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和妇女儿童直接相关的还有对“全面两孩”政策的关注。
傅莹以感性的语言表示:“我记得刚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时,国内有很多新闻报道说会不会出现‘小皇帝’一代,自私自利,在座的是不是也有很多是独生子女?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成长起一代有爱心、有责任感、非常充满活力的一代,是吃饱饭的一代。这一历史阶段,对中国来讲有它独特的意义。”
傅莹还特别关注保障和保护留守儿童权益问题。她表示,留守儿童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痛点。近年来出现很多恶性事件,地方政府、地方组织还是要负起监督责任,掌握全面情况,督促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