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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8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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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电商需多方发力

□ 周群力 程郁

发展农村电商,有利于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现代农村流通体系,有助于带动农民增收、倒逼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以江西省于都县为例,2014年该县被纳入国家首批农村电商综合示范试点县,截至2015年5月,于都县已发展个体网店600家,新增工商注册电子商务企业56家,新增微店1466家。

农村电商目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发展势头迅猛,但也面临着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新型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物流通达率低、配送成本高,以及农户参与的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亟须给予政策扶持。

提高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

由于无法面对面地检验产品质量,电商农产品需要有更高的辨识度和品质保证。这就需要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品牌化。但目前于都县仍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主,全县拥有QS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不超过十家,难以建立起涵盖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清理筛选、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等环节的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以于都脐橙为例,当地规模化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组织货源非常困难,脐橙的电商销售规模甚至大大落后于赣州以外地区,市场上鱼目混珠,品牌难以树立。

为此,建议提高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一是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和规范。二是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引导对售前农产品进行初步的清理筛选、质量分级、保鲜包装等处理。三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电商交易给予倾斜性支持,让线上涉农交易产品可追溯,综合利用好线上线下监管资源,确保网络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完善服务体系 促进资源整合

调研发现,面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销的特殊性、农村关系型社会的复杂性,大量新型的互联网创业者进入农村后无所适从,而产地又缺乏专业化的组货供应者和服务团队给予充分支撑。传统农业生产者和经销商缺乏互联网运营技能和营销经验,难以维持稳定的网上客源和对接规模化的农产品电商和网络卖家。主要农产品电商平台以渠道为王的战略,面临及时送达与自建渠道成本高、品质保障与生产基地控制难的矛盾而不堪重负。大量离散的农业电商创业者之间的供需信息不能整合,供应链的前端与后端无法形成规模化的供应集聚和需求集合,产地与销地之间网络卖家未能有效联合,电商的效率与成本优势难以显现。

此外,配送成本高导致农产品“卖难”也是一个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农产品的网销较少,“满车来空车去”式的单向物流,难以有效分摊物流成本。一些偏远地区由于人口稀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成本过高。生鲜商品易腐烂、具有地域性和季节性,加之不同城市间冷链物流水平的巨大差异,物流损耗较大,其总体物流成本高出普通商品一倍。

为此,建议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一是提高产供销组织者的能力。培育专业化的产地农产品经纪人、运销组织者,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联合的农商产业联盟。二是搭建产地农产品交易信息和供需信息平台。整合线上线下农产品交易数据,及时公布产地交易价格和主要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引导农业生产和销售,促进产地经纪人与规模化网络卖家、产地电商与销地电商和规模化买家的对接。三是在县级层面建立物流资源的统筹调度平台,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社以及各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经销商的物流配送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运力,完善到村到组物流的集体配送。四是鼓励农产品电商开放运营和纵横联合,广泛嫁接各类“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创业资源,扩大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

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

在电商进农村的过程中,大多数农户只是被动性卷入,未能积极参与并分享农村电商带来的增值收益。我们在于都县调查发现,农村电商的发展给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变化,只是把原来卖给传统经销商的产品卖给了本地网络卖家,而且因为相互熟悉和提前预订,价格甚至还会略低于传统经销商的收购价。对本地网络卖家来说,因为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推广费,利润空间非常有限,他们也难以给出比传统经销商更高的产品收购价。而在电商巨头对县域物流渠道控制加强的形势下,如果缺少大多数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收益分享机制,当前农产品增值分配不合理、农民增收难的局面将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为此,建议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一是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电商培训。整合农业、人社、商务、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进行人才培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设立“互联网+农业”创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者以及农村居民等的“互联网+农业”创业。三是引导建立电商卖家与供货农户的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通过合作社电商销售或对接网络卖家,对于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对供货农户有增值收益返利的电商平台或网络卖家,按其返利数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四是联合电商平台开展公益性推广和众筹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发展,着力解决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卖难”问题。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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