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记者 李源
为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2月3日,北京海淀法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通报会暨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仪式。新成立的诉调对接中心专门负责立案阶段与诉前调解阶段的衔接工作,并对所有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统一管理。海淀法院同时还为首批聘任的21名特邀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调解员聘书。
为了保证诉调对接中心能够有效开展工作,海淀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订了《诉前调解实施办法》《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特邀调解员准入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将根据不同纠纷类型,引导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行政调解、委托调解及法官调解五种调解模式中进行选择。
据悉,该中心将通过对诉前调解案件的登记量、移转量、调解成功量、司法协议确认量等建立数据库,实现查询、调解期限警示、统计等功能,通过监督,防止产生久调不决、久调无果的情况,对经过规定时间仍无法达成协议的纠纷,及时转入法院立案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使立案工作与诉前调解工作更好衔接;同时,明确经诉前调解机构调解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根据《人民调解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依法进行确认;调解不成的,优先立案。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组织亦应执行案件通报制度,即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归纳双方分歧焦点,并制作相应笔录,确保诉前调解与诉讼中审理的衔接及连贯性,便于审判庭法官更加全面了解案情,提高庭审效率。此外,凡在调解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恶意滥诉、损害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情形的案件,调解人员亦应及时向法院进行通报,防止此类案件通过调解渠道流入法院大门。
据了解,诉调对接中心还将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各类司法资源,计划与区妇联合作成立“海淀区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室”,劝导当事人顾及亲情,慎重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家庭矛盾。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在法院派出立案点设立“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室”,由各街道司法所派驻人民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