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1月29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热线 《芈月传》中隐藏的趣味法律问题(续二) 投资借款要分清唯有证据来说话 劳动合同法 岁末讨薪 “三类报酬”莫忽视 夫妻间借贷 法律予以认可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资借款要分清唯有证据来说话

□ 章艳艳

刘先生与薛女士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生意伙伴,2014年6月,薛女士因生意急用钱,向刘先生借了15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刘先生多次催要,薛女士均不还款。于是刘先生将薛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庭审过程中,薛女士不承认借款事实,原来这150万元借款背后另有隐情。根据薛女士的辩称,刘先生给她的钱并不是借款,而是对他们一起开发的新项目的投资,因此刘先生应共同承担经营失败的损失。

2014年春节,薛女士与刘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洽商投资柬埔寨森林开发项目。同年3月,刘先生派4人考察团到柬埔寨考察项目投资,薛女士热情接待了他们,并到薛女士在柬埔寨购买的森林进行实地考察。此后薛女士与刘先生多次洽商,并于2014年6月通过电子邮件给刘先生发了投资合作协议和借款协议。刘先生称其代理人因故要晚些天到达柬埔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于是先将薛女士发来的借款协议下载签署,并将款项150万元汇至薛女士账户。刘先生的代理人高先生到达柬埔寨后,薛女士曾打电话给刘先生,说明其派的代表已到,借款协议可以撤销了,刘先生当时也表示说:“你放心我会撤,我不会拿这个说事。”故薛女士认为该150万元是刘先生的投资,不是借款,不同意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薛女士通过电子邮件给刘先生发了投资合作协议和借款协议,刘先生仅签署了借款协议。刘先生派去柬埔寨的代理人高先生出庭作证,刘先生仅签订了借款协议,自己刚到柬埔寨就发生车祸回国治疗,并未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该150万元是借款还是投资款。最终,因薛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法院判令薛女士返还刘先生借款本金150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

□ 法官释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刘先生给薛女士银行账户中打入的150万元是借款还是投资款是最大的争议焦点。刘先生主张是借款,并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了借款协议及银行转账凭证;薛女士主张是投资款,但并未就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因此薛女士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