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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的理论与女性主义思维具有很大的关联性,他在自己风靡全球的著作中多次用赞赏的语气引用、评论和发展当代女性主义学者的一些观点,这不仅让人看到他作为学术大师对于女性主义学术所持的开放态度,也让女性主义学者颇有自信——女性主义思维方式正在为当代世界学术界认可、接受和发展,并且也伴随如同哈维一样的思想先驱者步入到各个领域,共同开拓人类历史的新纪元。
英国学者戴维·哈维是当代伟大的、著述被引用最多的地理学家。他在全球化背景下重新诠释时间、空间和自然环境,认为地理发展的不平衡是当代地理学科最值得研究的问题,而“地理差异的正义生产”又是全部相关争论的关键。他提出,人们不仅需要批判性地理解生态、文化、经济和社会条件方面的差异是如何产生的,也应当考察和评价这些差异是否是正义的,因为它们是由被社会-生态和政治-经济的过程所构造的。哈维也敏锐地观察到,这一构成过程本身包含着一个悖论,即它也为自身提供了正义的标准。显然,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做法是不合情理的,所以他想提出一套稳定的概念工具,用以评价这些关系的正义性,并从另一个层面探讨正义是如何被历史和地理建构起来的。
关系辩证法:哈维理论的独特性
令人欣喜的是,哈维的理论与女性主义思维具有很大的关联性,他在自己风靡全球的著作《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中多次用赞赏的语气引用、评论和发展当代女性主义学者的一些观点,这不仅让人看到他作为学术大师对于女性主义学术所持的开放态度,也让女性主义学者颇有自信——女性主义思维方式正在为当代世界学术界认可、接受和发展,并且也伴随如同哈维一样的思想先驱者步入到各个领域,共同开拓人类历史的新纪元。
哈维理论的独特性在于其方法论,他把这称之为“关系辩证法”,它试图从一种关系和整体的视角理解社会和生态过程,反对对这些过程进行孤立的因果推论和假设。哈维看到,“我所采取的关系辩证法在女性主义理论中获得了巨大的进展。”从中可以得知哈维十分赞同女性主义强调的“关系”视角,并把它理解为一种根据历史和时代变化,由于身份和位置不同而改变的辩证法,这种看法打破了父权制思维二元论和本质论的羁绊,把身份和写作方式都视为流动的、变化的、不固定的、非线性的和相对的,从而身份在这里也获得一种新的阐释,成为各种流动的地点。
对于哈维来说,辩证法是一个过程,在这其中,身与心、思与行、物质与意识,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笛卡尔式分离都不复存在。变化既是事物本质的部分,也是所有系统的特点,这是哈维辩证法理论最重要的观点。据此,人们并不需要研究事物是否会发生变化,而应当研究它们何时和如何发生变化,以及变成了什么东西。正如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的主题是探究各种潜能、变化、自我实现、建构新的集体认同和社会秩序,以及新的社会生态系统一样,哈维也认为探讨“可能世界”是辩证思维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事物本身的差异和内在矛盾是其运动变化的根据。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强调,不和谐是全部事物生成的法则,而“最好的和谐诞生于差异”,所以哈维并不试图去消除性别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而是要用正义的方法减少或消除这些差异带来的“摩擦”,在相互尊重中创造和谐。这也让人联想到一个观点:“和平并不是由于没有冲突,而是因为有正义的存在。”无疑地,正义是一条解决性别之间、人与人之间,乃至国际社会之间冲突的根本路径。
由于哈维的理论关注关系、过程、差异和变化,人们也很容易把他归结为解构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然而,哈维却反对德里达式的“无形态”“无称号”“无国家”和“无民族”新国际共同体的主张,认为它是一种后结构主义幻想。比德里达等人更为现实的是,哈维试图“在人类行动得以展开的具体历史和地理条件中为政治寻求一种更加坚固的基础。”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美国纽约大学政治学教授伯特尔·奥尔曼也曾提出一种类似的“内在关系”辩证法理论。他认为辩证法通过取代“物”的常识观念,重建了我们关于现实的思考,过程概念意指某物包含自身的历史和未来的可能性,而关系概念则意味着作为事物自身的组成部分与他物之间的关联。所以哈维、女性主义者和奥尔曼等人都想基于对现实的反思和批评来发现变化的可能性,从而获得思维方式、人际关系、性别关系、社会权力关系、社会-生态关系以及国际政治关系的改变,其改变路径便是正义。
正义:哈维解决各种冲突的关键
显然,正义已经成为哈维解决各种冲突的关键,那么什么是正义?这的确是一个历史和理论的难题。在哈维看来,如同空间、时间和自然一样,“‘正义’是一种社会建构,它由一系列表达社会关系的信念、话语和制度构成,并且关乎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对社会物质实践进行协调和规范的权力冲突。”哈维也意识到,如果这样界定正义,人们或许会提出一个问题:这是否就意味着无法有一个普遍的正义概念呢?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哈维提出一个颇为新颖、有见地的思想——正义是异质性的。然而,这是否又意味着会始终存在关于正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争呢?现实中也的确可以看到两部分人存在,一些学者反对正义的普遍性,坚持解构主义;另一些人则强调情境、地域、阶级、种族和性别差异,强调正义的特殊性。因而,如何协调和缓和这种关于正义的两极冲突又成为摆在哈维面前的新难题,在这关键的时刻,他再次借鉴和求助女性主义。当代女性主义政治哲学家艾里斯·杨认为,正义并不需要消除差异,而是要通过制度建构没有压迫地促进差异的再生产。杨还揭示了压迫的五副面孔,即剥削、边缘化、没有权力、文化帝国主义和暴力。哈维认为,杨的这种多维度正义观是有益的,但他也指出杨避开了不同维度的不正义如何在特定时间和地域内相互交叉的问题。
对于正义的两极之争,哈维本人也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首先不能回避正义的普遍性,但这种普遍性必须通过与正义的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来理解。其次必须尊重他者,对于他者的判定始终需要与正义的普遍条件紧密联系,而这些条件的要点便是避免一些群体把自己的意愿压迫性地强加到他者身上。还有便是人们需要根据情境和位置来评价社会行动,意识到主体的异质性和差异性,以及这些特性是由社会建构的。最后,人们还应当注意身份建构的社会过程与身份政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看到对于被压迫者的尊重并不意味着肯定产生被压迫者的社会过程,而是要以正义的力量消除产生压迫关系的社会观念和制度土壤。
(作者为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