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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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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家教周刊 成长 全是课业负担惹的祸? 培养运动习惯保持身心健康 退出了奥数班 儿子却爱上了数学 为人父母应具备更多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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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父母应具备更多法治观念

开栏语

近年来,家长因缺乏法治观念,对儿童实施错误教育行为导致伤害儿童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强调依法治国的社会形势下,家长法治观念急需提升。尤其是2015年12月27日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突出了家庭教育必须依法进行,这对于转变家长的传统教育观念具有积极意义。

这也是本周刊开设“家教与法”栏目的初衷。

■ 张雪梅

我们先来谈谈家长在进行家庭教育中的法治观念问题。

家长缺乏法治观念的表现在家庭教育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溺爱孩子。无限度满足孩子,将导致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社会发展能力欠缺,不仅限制了孩子的发展权益,最关键的是,容易导致孩子辨别是非、理解事物的能力与实际年龄并不相符,易出现偏激行为。

第二类是家庭教育缺失。具体表现为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自身有严重不良行为、遗弃孩子、外出务工常年对孩子缺少教育的关注、由于家庭结构破裂导致教育中断等。

第三类是暴力教育。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2008~2013年六年间媒体公开报道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的调研发现,家长错误的管教观念导致对孩子施暴的,占到11.05%,占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原因的第二位。从2010年全国妇联针对中国妇女地位的调查报告显示,有52.9%的男童和33.5%的女童在过去一年内曾遭受过父母的体罚。这些数据表明,暴力教育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

因此,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中,家长的法治观念至关重要。我认为,作为家长,应当具备的法治观念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家长要具有作为一般公民的法治观念。其中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家长需要具备法律意识,会用法律的思维来思考如何教育孩子、保护孩子。二是家长要信仰法律,抵制自身的不良行为,给孩子做好的榜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要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自己需要以身作则,因为家长只有信法,才有可能用法。三是会运用法律,当孩子出现了不良行为时,家长要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孩子的问题和自己的教育,不要用违法的方式,比如家暴、遗弃、忽视等方式去解决教育问题。

第二,家长要具有监护人法律责任意识。作为法定监护人,家长需要认识到依法抚养、教育的义务责无旁贷,不能用其他手段代替自己的养育,更不能生而不养,养而不教。

第三,家长要具有儿童权利保护的观念。现在有很多家长缺乏儿童权利观念,没有把孩子看成平等主体,当孩子的权利和自己的监护、教育职责产生冲突时,家长无法平衡这对关系。为了达到教育效果,部分家长往往在产生冲突时,强化自己的监护、教育权利,而忽视孩子的权利。还有,由于家长法治观念薄弱,没有儿童权利的观念,在发生家庭矛盾、家庭关系不和谐时,往往会出现拿弱小的孩子当撒气筒去泄愤的现象。这种情况在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中占25.82%的比例,是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最主要原因,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家长头脑中一定要有儿童权利的观念。

作者介绍:张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专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儿童纲要项目专家,全国妇联特聘维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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