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记者 韩小红
“六五”普法以来,山西省阳泉市妇联坚持“十个结合”,保证妇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市妇联先后被评为市信访先进单位,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
与妇女源头维权相结合。主动与“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通过各种议案、建议、社情民意等形式,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开展“女代表、女委员”进村(社区)活动,并对妇女法实施情况及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专题调研,使有关部门办理提案议案的过程成为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举措之一。
与妇联社会化维权相结合。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与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防范办、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各个部门联合开展活动,构建起了妇联社会化普法维权大格局。
与实施妇女儿童两纲两规相结合。不仅参与了阳泉市政府颁布实施的《阳泉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阳泉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而且加大了关于妇女与法律十二项主要目标,儿童与法律保护十六项主要目标的落实力度。
与妇联信访工作相结合。设立了妇联领导信访接待日和下访制。领导轮流接访,并且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解决妇女信访问题。目前,阳泉市已形成了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信访网络为主体,妇女12338信访维权热线为辅助的纵横交错的维权网络体系。
坚持普法与参与大案要案办理相结合。主动介入大案要案的办理。2015年针对王荷芳家暴割鼻案,阳泉市妇联第一时间参与,并同卫生、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解决医疗、救助和法律援助问题。同时抓住这个家暴典型案件,及时在全社会宣传反家暴条例。
与各种节假日、法宣日相结合。5年来不完全统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1万余次、讲座1200余场,散发各种宣传资料40余万份。全市妇女群众接受法制教育面达到了95%。
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5年来共表彰市、县、乡、村平安家庭近2万户。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受到了全国妇联等五部委表彰。2014年,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在全省妇联系统考核中获第一名。全市平安家庭占到家庭总户数的90%。
此外,阳泉市妇联还坚持普法与新闻媒体宣传相结合、与关爱贫困妇女儿童相结合、与美德教育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