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记者 周丽婷
河北省新乐市两名女童遭性侵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妇联高度重视,一方面在受害女童救治中尽力解决协调医疗费用,一方面派出公益律师进行法律援助。12月2日河北省妇联权益部对中国妇女报记者表示,将密切关注此案件的进一步发展,维护两名女童的合法权益。
11月15日,河北省新乐市承安镇两名女童(一个2岁,一个3岁)在自家玩耍时,遭到本村一男子性侵。河北省妇联获悉此事件后,由副主席王冬梅代表省妇联专程前往医院看望,并给予一万元的紧急救助款。省妇联还积极为仍住院治疗的小囡囡(化名)争取河北省危难困境儿童救急项目救急款7000元,省儿基会近日将通过审批程序绿色通道拨付。 同时,省妇联与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办公室联合向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省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发函协商,请卫计委协调受害女童所住医院酌情减免救治费用,省民政厅对受害女童进行帮扶救助。记者获悉,河北省卫计委已免除了受害女童前期所有诊治费用。
针对案件审理,为更好地维护女童权益,河北省妇联指派省妇女儿童法援中心两名专职律师为受害女童提供法律援助,并派出心理咨询师对幼女进行心理疏导。同时,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的两位专职公益律师联名向省法院、省检察院发出律师函,要求依法保护被性侵女童的合法权益,从严从快从重惩治犯罪嫌疑人,并建议优先给予司法救助。省妇联还向省法院、省检察院发函,要求两院给予高度重视,从严从重从快惩治罪犯,维护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2日,省法院给予回复,一定要从严从重从快惩治罪犯,省法院刑四庭庭长已与律师、省妇联权益部进行了沟通,将全程跟踪此案。在律师的沟通推动下,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河北省妇联将持续跟进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