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报记者 韩小红
□ 白宇琴
近两年来,山西省妇联创建维权新模式,在积极推进法制建设中履行妇联职能,运用法制新思想、新理论指导法治创新实践,有力地推进了妇女维权工作。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近日,山西省妇联主席王维卿在接受中国妇女报记者采访时, 畅谈了“四抓”创建维权新模式的经验。
第一,抓源头,在参与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中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一是参与法律、法规的修改。参与并推动了山西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办法、山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的出台和修改。省妇联主要领导参加了省人大关于妇女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的修改座谈会,省妇联提出的7条修改意见被采纳。
二是充分发挥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作用。山西省妇联邀请省人大、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教委等二十多个厅局级单位相关领导作为领导组和专家组成员,针对山西省女职工条例草案开展理论研讨,提出200余条建议供省人大法工委参考,从源头上参与山西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评估,从政策法规的层面更好地保障妇女权利。
第二,抓普法,在推进民主法制、依法治省进程中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围绕 “三八”“六一”“6·15”“6·26”等节日契机,举办妇女维权周法律咨询活动,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争创“零暴力”家庭和社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邪教活动。
其次,充分发挥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的作用。依托各县妇女“维权示范站”成立妇联系统矛盾调处机制,今年9月份在全省妇联系统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做到了抓阵地和队伍建设,抓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抓“大调解”格局。
第三,抓实事,在形成社会化大维权格局中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加大农村妇女土地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山西省妇联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从源头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转发了农业部、全国妇联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会谈纪要,从政策上切实保障妇女土地合法权益。并通过省人大、省政协和维权协调机构等各种渠道,通过提案、议案、信息等各种方式,及时、真实反映失地妇女困难。通过信访代理、妇女议事、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方式,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推动解决。
千方百计为贫困妇女办实事。去年省妇联为贫困妇女争取救助资金66万元,资助了220余人,扎扎实实对受害妇女儿童给予了帮助。落实艾滋病防治项目,进行防艾宣传培训。信访实行了主席接待日,8月11日,王维卿主席接待了一位妇女,反映她受骗和某地税所所长同居,生下孩子后男方不管,致使她到处上访。为此省妇联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某所长已被开除党籍、撤销领导职务,妇女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四,抓创新,推动依法治省新思想新理论指导法治创新实践。
在网格中建立妇女小组,有力促进信访工作。山西省妇联推广“社会管理网格化+妇女小组”模式,把妇联组织的服务植入广大家庭中,延伸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妇女的触角,使妇联组织工作实现多元化主体的有机融合。
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和协理工作。依托妇女维权站阵地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加强妇女信访代理和协理工作,及时就近化解矛盾纠纷,现有信访协理和代理员2277名,代理和协理信访案件2929起。同时依托基层妇女维权站、妇女之家,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7328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落实援助资金14.5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