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子
据报道,日前,新晋妈妈“则卷猫丸子”在公交车上给孩子喂奶,遭遇了同车乘客的指责。她委屈地将事情原委发到网上“哭诉”,网友纷纷跟帖发表观点,引来热议。
“公共场所哺乳的争议”并非新问题,就此,有的国家和地区还出台了相关法规,新闻中也不时可见妈妈们集体“当众哺乳”的“快闪”行为艺术,为争取公众对当众哺乳的理解和宽容。但这则网上“哭诉”则让我想到:她的委屈固然来自同车乘客的指责,其中未尝没有因为此事无解而带来的委屈。作为一位新晋妈妈,她此举之前经过了堪称艰苦卓绝的思想斗争:宝宝饿了哭闹不止,她用尽各种方式哄,可哭闹却越发激烈。“我看到周围人对孩子的哭声已经很不耐烦了,急得没办法,只好撩起衣服就给宝宝哺乳。”结果旁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不知羞耻,丢人丢到外面了……”她形容当时自己的心情,是“既尴尬又委屈”,“平时我也是个挺注意形象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心疼孩子,我也不希望被人窥伺自己的隐私和身体啊。”指责她的乘客固然谈不上宽容,但不可否认两人有同感,都觉得当众哺乳不是好选项。只不过,对于母亲来说,爱子心切占了上风,不得已而为之。对于旁人来说,顾及的是自己的感受。
从“哭诉”来看,当时,在公众场合对于形象的注意和母亲天职的冲突让这位母亲很是矛盾,甚至是煎熬。试想:现在一个注意形象的妈妈谁还愿意像个农村大妈一样在公众的目光之下哺乳而浑然不觉呢?我少小时会看到街上卖菜的村妇不管不顾地当众哺乳,当时觉得奇怪:身体的这个部位不是不能随意暴露的吗?但看到大人们不以为意,我也就不以为意了。现在想来,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影响吧:文化是那样的,身处其中的人长此以往也就见怪不怪了。身体的有些部位是隐私,但当它承载着哺乳孩子这个无可替代的家庭与社会功能时,似乎它的隐私意义就弱化了。那个时代的人们温饱尚且难以保障,讲究隐私这样的高级需求暂且就顾不上了,也就没有进入文明的意识范畴。但现在时代不同了,妈妈当众哺乳,会引来乘客的责备。虽然,这样的责备并非很有道理,按照更文明的观点来看,乘客似乎应该更宽容,理解哺乳母亲的难处,或者是像我少小时的人们一样对此视若无睹,见怪不怪。但时代发展了,文明和隐私观念也已经发展了。人们对于隐私更加看重、对于当众哺乳已经视若“有”睹了,这算不算是进步呢?应该是吧。那么,此时,除了指责人们的不宽容之外,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来消除这位母亲的委屈吗?
办法有,操作起来也不难,那就是如已经在新闻报道中见到的:在公交车特设“哺乳室”——爱心座位上加挂一个布帘。如此简单易行的设置,但这位新晋妈妈为何没能受益于此呢?估计是她所在的城市或是她乘坐的那趟车还没有实行这样的做法吧。话说“知易行难”,但有时知不易行更难。在建设性别友好城市这个大课题上,我们还有很多的“不知”。在某些“已知”的问题上,我们也还有很多“可行”没有做到。所以,当有新晋妈妈为此“哭诉”时,有人会说孩子太小本就不该带出门;也有人认为公共场合哺乳可用奶粉代替;更有人认为,做妈妈的应该事先把奶挤出来给孩子用奶瓶吃……这些说法都是以说者自我为中心,而非以宝宝和妈妈为中心来看待此类问题。试想,为什么小宝宝和他们的妈妈就不应该出门?或者说是没有出行需求?他们不也是这个社会应有的一分子吗?为什么要被屏蔽?就因为人们没有为他们着想,他们就应该退出,以达到让问题看似不存在的效果吗?用奶粉代替——现在不是提倡母乳喂养吗——利民利国,好处多多。为什么卫生保健部门力荐母乳喂养,而公共交通部门却不能予以协助支持呢?至于说“做妈妈的应该事先把奶挤出来给孩子用奶瓶吃”,那为什么没有人想到应该做点什么来减轻母亲的负担反而只想到加重其负担呢?难道母亲就应该多多受累,不管多累都是理所当然?如果是这样,那我情愿时代回到从前,现在的妈妈都像我家乡当年的村妇们学习。虽然,这对今天的不少妈妈们来说,有难度:她们的观念进步了,但公共的社会环境设施尚未配套,由此造成了她们的两难,委屈由此而来。
文明不应该是以妈妈们牺牲更多来达成,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怀与协调一致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