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党柏峰 □ 马妮娜
“2012年,正当我为创业资金发愁时,村里宣传的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吸引了我,在妇联的帮助下,我拿到了5万元贷款。经过努力,2013年,我们不仅还清了贷款,还净收入3万元,又拿到了4500多元的贴息资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新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马淑萍通过申请创业贷款,走上创业致富之路。
马淑萍只是宁夏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几十万个受益妇女中的一员。据了解,到今年8月底,宁夏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超过50亿元,扶持10.48万人(次)农村妇女创业,惠及群众45.6万人。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自2013年至2015年连续3年被列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十项民生计划。
创新突破有实招
2011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为推进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撑。
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政府主席刘慧多次在全区性会议上对妇联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且在20余期工作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及时给予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在担保方面,自治区妇联与财政部门认真研究,不断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在自治区财政已投入9000万元担保基金的基础上,今年又配套9042万元,目前,全区共投入担保基金3.7亿元,为小额担保贷款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在贴息方面,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在中央贴息资金暂未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垫付贴息资金累计达1.9亿元,确保了将贴息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给贷款妇女。据统计,目前已累计为贷款妇女贴息约3.1亿元。
自治区妇联还积极争取银行支持,对已享受完2年贴息政策扶持的贷款妇女继续给予优惠商业贷款支持,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基准利率上不超过50%;与四家合作银行签订了继续给予农村贷款妇女优惠商业贷款支持的合作协议。
科学规范有保障
为做到跟踪服务到位,自治区妇联联合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农牧、科技等部门在全区实施了干部、科技人员和妇女结对帮扶工作,通过签订结对承诺书、制作结对联系卡等方式,为贷款妇女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目前,共有6261名下基层干部、3159名农业科技人员及科技特派员与18676名贷款妇女、专业合作社、园区等经营主体结对。
4年来,在党委政府出台的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宁夏妇联牵头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13个,签订相关协议书6份,这些文件逐步建立起了妇女申请、妇联推荐、银妇联审、人社担保、财政贴息、跟踪服务、督察考核的工作模式,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宁夏妇联建立了个人申请——村妇代会筛选——村委会初审——乡(镇)妇联、经办银行调查联审——县(市)区妇联审核抽查——人社部门担保机构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工作程序,从村、乡(镇)到县层层把关,各负其责,环环相扣,选准贷款对象和扶持项目,促进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4年来,宁夏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从无到有,从小范围受益到现在受惠群众几十万,经验在不断累积,“宁夏模式”还将继续推进,继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