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5年9月7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妇工前沿 重视家庭要体现在公共政策制定中 上海巾帼律师志愿者 让法律与爱心同行 福建龙岩新罗区妇联 创立“N+1”维权模式 重庆忠县举办家庭助廉讲座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5.0参与评分人数:1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视家庭要体现在公共政策制定中

世界各国都意识到建构一套“家庭友好型”的社会政策体系,将是应对人口再生产的“三低”(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和社会治理“三高一低”(高福利、高开支、高税收、低经济增长)难题的重要出路。

□ 刘汶蓉

近年来,以“剩男剩女”“择偶难”“恐婚”“不婚”“不育”“同居热”等议题为代表的婚姻焦虑现象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学术研究领域看,这些与婚姻焦虑相关的议题都是放在“个体化”的框架下进行讨论的。个体化在人口学意义上的体现就是成年人更晚、更少地组建自己的核心家庭。

婚姻焦虑作为一种社会各阶层普遍存在的社会情绪,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前中国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私领域与公领域关系定位的模糊、公共政策的缺位,导致个人生活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拉大,以及由此产生了普遍性的精神困境。

结婚率下降、同居比例上升是世界趋势

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看,随着现代化进程,个体化是必然趋势。

西方国家的婚姻从二十世纪后期就开始了初婚年龄上升、结婚率下降,同居比例上升的趋势。从20世纪70年代早期至2009年,美国女性的初婚年龄从21岁上升至26岁,男性则从23岁上升至28岁。总体来看,欧洲的结婚率从1975年至2005年下降了30%。

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2010年对41个国家的统计, 15岁以上的人群中处于结婚状态的平均比例为54%,处于“单身/从未结婚”的平均比例为26%,处于“家庭伴侣(domestic partner)”状态的为7%。瑞典是典型的高福利国家,三个比例相应为48%、21%和20%。奉行保守主义的英国,三个比例分别为49%、28%和7%。而在“热爱结婚”的美国,三个比例分别为59%、26%和2%。

相比之下,中国的结婚率相对较高,据国家卫计委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的调查显示,在婚(包括初婚和再婚)人口的比例达73.8%,处于未婚状态的比例为18.6%,同居状态的比例为0.2%。

中国青年人对同居合理与否的判断,主要受国家婚姻制度的制约

英国人口学家凯思琳·克尔南将欧洲社会对同居的接受程度划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同居是边缘的和前卫的现象;第二阶段,将同居视作婚姻的试验田;第三阶段,将同居视作婚姻的替代形式;第四阶段,认为同居与婚姻没有区别。

按照世界经合组织公布的最新数据看,伊斯兰国家是全世界同居率最低的国家,比如土耳其2007年20岁以上的同居人口仅为0.2%。地中海地区的意大利和希腊以及亚洲的日本属于典型的视同居为边缘和前卫现象的国家, 20岁以上的人口同居率在1%~2%左右。在这些国家中,同居行为更多发生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经济独立性较强的人群和城市地区,而且同居者中离婚人口更多而非年轻人。

如前所述,欧洲有“家庭伴侣”关系,获得法律认可的同居关系就是其中一种。截至目前,欧洲有包括丹麦、法国、德国、挪威和英国等在内的11个国家,允许同居伴侣以注册“民事结合”的方式获得法律地位。

还有一些国家,同居伴侣虽然没有途径进行法律登记,但同居到一定时间可以取得与婚姻一样的法律地位。比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同居分别超过半年和3年就可以获得与婚姻一样的权利义务。因此,在这些国家同居和婚姻是没有区别的。

虽然目前国内媒体对青年人同居比例走高的报道不断出现,但《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的调查显示,同居状态的家庭比例仅为0.2%。对照同居的四个阶段,中国和意大利、希腊情况最接近,属于典型的第一阶段。

目前中国青年人对同居合理与否的判断,除了受文化价值观的道德约束之外,还主要受国家的婚姻制度制约。在目前我国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不承认事实婚姻,且生育行为受政策严格限制的条件下,青年人承担同居后果的成本很高,比如因人流对女性的身体伤害、经济赔偿不受法律支持等。而中老年人同居则因为没有生育问题,成本相对较低,而且正是因为在法律关系之外,反而可能会避免因结婚而带来的子女财产继承纠纷。

东亚社会,单身是一种不得已

家庭主义文化并不一定能保卫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固。比如,日本和韩国与中国同样处于儒家家庭主义文化圈,而且和中国一样,不存在官方认可的民事伴侣关系,但2010年日本和韩国的结婚率分别为67%和57%,而“单身/从未结婚”的比例分别高达25%和39%,其中,韩国的不婚比例列世界最高。韩国不仅有最高的不婚率,还有世界最低的生育率。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在欧洲和美国倡导回归家庭的风潮下,日本和韩国的个体化和去家庭化趋势引发世界关注。

韩国学者张景燮在分析东亚社会的家庭困境时提出,不婚这种个体化的生存状态是不得已的选择,并非人们主观价值观上奉行个体主义。在婚姻焦虑中,单身是一种不得已,其背后表明婚姻依然享有高度的价值。2008年的中国城乡家庭价值观调查显示,近四分之三的被访者认同“不管怎么样,人总是要结婚的”,且未显示性别差异。与此同时,结婚的积极价值也为人们所肯定,在对“一个好的/幸福的婚姻对自己的人生非常重要”作判断时,被访持赞同态度的高达99%。

公共政策要营造家庭友好型社会

在全球化的风险社会中,国家制度对个人生活帮助上的无效和缺失,造成家庭成员的过度依赖,从而把原本情感获得和安全港湾的家庭变成了风险源。

从西方福利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婚姻不稳定、非婚生育比例高,是导致女性和儿童人口贫困和社会治理成本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过低的生育率,特别是教育水平较高、收入中等偏上的人群由于生育的机会成本过高、工作压力过大而不育,导致人口结构的不可持续。面对积重难返的经济增长滞缓和人口老龄化,世界各国都意识到建构一套“家庭友好型”的社会政策体系,将是应对人口再生产的“三低”(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和社会治理“三高一低”(高福利、高开支、高税收、低经济增长)难题的重要出路。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福利国家的家庭友好型政策虽然旨在支持每个公民平衡工作和家庭的责任,重点在于扶持有公共政策意义的生育、抚幼、养老等职能。但因为婚姻始终被视为私领域问题,亲密关系成为对纯关系的追求,当婚姻稳定不可得的时候,家庭的抚幼养老功能则成为无根之源。我们看到,正是因为西方国家在鼓励个体化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了,以至于现在回归家庭的策略见效甚微。

那么,有着家庭主义传统的中国如何才能不走弯路呢?

首先,重视家庭要体现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考量当中。当前中国的社会政策仍基于单位制和集体经济时期以个人为对象的基础,有些法律政策的制定仍沿循“保障个人权利”的最高原则,却忽视了婚姻家庭的伦理实体属性和情感纽带的维系。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引发的对婚姻物质关系的热议,以及房地产调控的“国五条”公布后引发的离婚热潮等。

其次,要在公共政策理念和宣传上重视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营造家庭和生活友好型的舆论环境。现代市场原则从根本上讲是鼓励个体化的,对人类初级群体(如家庭和邻里社区)的纽带具有巨大的破坏作用。每个人不停地工作对个人幸福是一个陷阱。我们的制度设计理念要对此有所意识和反思,工作制度要鼓励和支持员工履行家庭职责,让每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幸福稳定的家庭中,还原生活本真面目才是人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之根本。

最后,需指出的是,只有从保卫婚姻制度开始,家庭才有可能成为个人生活的救生筏,我国紧密的家庭互助传统才能发挥其重要的社会团结和稳定功能。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