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一文近日引发争议,本报曾刊发评论《现代女性岂能用陈腐观念“教化”》予以反驳。本期《新女学周刊》特邀专家从儒家义理及历史视角对相关问题再做深入剖析。
■ 张红萍
最近,一篇《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的奇文引得女界炸开了锅。该文是蒋庆先生与其助手的对谈。近百年来不管有些所谓的“新儒家”在妇女问题上发过什么奇葩的议论,都比不了蒋庆先生这次的大放厥词。
“女主内”旧梦难醒
世界第二次妇女解放浪潮以来,无数儒学之士谈论过中体西用或西体中用,谈论过传统文化与儒家价值的转化、续命与现代社会的接轨,但他们只是将儒家义理中仁、爱、孝、敬、诚、信等能与现代生活接续的价值拿出来讨论,却很少有人像蒋庆先生这样敢于不顾历史与现实发展,完全否定女人应该和男人一样有共同的价值与生命的意义,坚持认为男女应该有不同的成就感与归宿感,全面肯定儒家男主外、女主内的女性观与婚姻观。蒋庆先生这种为否定他人与肯定儒家的主观意图已经完全不讲“政治的正确性”了,只留下不辨良莠宣传、维护、美化儒家思想观念的主观意愿了。蒋庆先生完全不顾第二次妇女解放浪潮以来世界及中国的发展趋势与现实境况,坚持儒家的女性观与婚姻观是最正确的唯一标准。而对男女不应该区别对待,男女应该有多重的价值实现,男女具有同样的权利、责任、义务的现代理念则予以坚决的否定。
他坚持男女有不同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不同的角色与定位,不同的幸福感。 “做好女儿、好母亲、好妻子是女性的自然属性与家庭属性的必然要求,是衡量中国女性生命意义的最基本的价值依托,因而是中国女性成就感与归属感的根本所在。至于参加社会的公共生活,做一个成功的职业女性,则不是对中国女性的必然要求,更不是中国女性生命意义的最基本的价值依托,自然也不是中国女性成就感与归属感的根本所在。”
他认为中国古代女性的幸福感要比现代的高,中国古代社会、伊斯兰世界女性的幸福感要比西方女性的幸福感高。因为古代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的婚姻是重感情、重责任、尽义务、守礼,是好的。而西方社会的婚姻不重感情,不负责,由于自由而太乱,是腐败的。他甚至说:即使“五四”知识分子妖魔化的纳妾风俗也比西方一夫一妻制但却流行的情妇风俗好。而他的这句话更让我拍案而起,不能不发。
为纳妾制度涂脂抹粉
为了维护儒家的名声,蒋庆先生先是狡辩说儒家义理中从没有提倡过纳妾,纳妾也不是传统社会与儒家的普遍现象与主流。接着又说即使纳妾,中国的纳妾也比法国的情妇习俗与现在的“包二奶”好,最起码(妾)能过上一种稳定而有尊严的正常生活。
那么让我们通过梳理中国的婚姻制度及通过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的记载,看看纳妾到底是不是儒家礼制中的婚姻制度?妾的生活是否是有尊严有人格且受法律保护的。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明的,儒家并不单单指孔孟等开创人物,儒家是由孔孟及弟子与各朝代提倡和遵守儒家价值观念的儒士组成的。
孔子崇古尊周,维护周统治者的统治与制度,这是不言自明的,否则孔子及弟子就不会耗费漫长时间整理《诗》《书》《礼》《易》了。孔子认为自己生活的春秋时代礼崩乐坏,要克己复礼,孔子要复的正是周代的礼,宗的正是周代的礼法制度,也包括周代奴隶制宗法家庭实行的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周代宗法家庭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承认嫡妻的地位,嫡妻之外的实则就是侍妾,侍妾又分作各种等级。
男权制社会,宗法制广嗣续的前提下,贵族统治者及有权势的男人们为了家族兴旺发达,特别是为了保证家族有男性继承人,以多子多孙为福。儒家礼制规定卿、大夫娶一妻二妾,士娶一妻一妾。孟子的一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责训,更是给纳妾者找到了理由。实际上允许纳妾是三千年男权制的法外之法。娶妾或纳妾的礼制在儒家经典中频频出现,怎么能说纳妾与儒家的义理无关呢?
蒋庆先生说,纳妾不是儒家的主流,请问什么是儒家?儒家除了儒家在各个朝代的代表人物之外,更是整个统治者官僚阶层。而能娶妾的也正是这些权势阶层的人物,怎么能说儒家不是娶妾的主流?
蒋庆先生虽然竭力维护儒家声誉,但心里也明白明清两朝有钱有权者没有不纳妾的。让我们回顾一下纳妾在各朝代的情况,汉朝基本是遵古制按数娶妻纳妾。南朝由皇帝带头整治“妒妇”,硬性规定纳妾来“救弊”,北朝也效仿。北魏的元孝友上疏请为士大夫按品位置妾。唐代也规定:“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妾”。《明会典》不仅规定贵族士大夫纳妾的数目,而且规定“庶人四十以上无子许娶一妾”。到了明清,自上而下,莫不以买妾自娱。明代市井有“买瘦马”行市,即拍卖女子为妾的市场。
蒋庆先生发现不管社会上还是儒家中纳妾现象不可否认,为了维护儒家的声望,又开始为中国的纳妾辩护,声称中国的妾比西方的情妇有地位身份、有生活保障,并且说:“你要纳妾,就要保证她在法律上的独立人格,保证她对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蒋庆先生,保护妾在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您就别逗了,传统社会别说妾没有独立人格,就是妻也没有独立人格,“夫为妻纲”,如果有,秋瑾等就不会为争取妇女解放与独立而牺牲了。
而且妾也不能继承财产,因为连妻子也不能继承财产。您一定读过儒家经典《礼记·内则第十二》,里面说妇无权拥有私货,也无权赠予其他人财物,就算自己的陪嫁,也要献给舅姑,怎么会有财产继承权呢?
传统社会,既允许男子纳妾,又非常鄙视妾,《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所以,妾的地位是非常卑下的,妾根本不可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只是分杯羹,供男子享乐,服侍男子,为男子生儿育女而已。
以儒家为核心价值的传统社会,要求妻要不妒,妾要安分,儒家既反对妻擅宠专妒,拒夫纳妾;又主张妾以卑事尊来平衡妻妾关系,以达到家庭和睦的目的。妾过着有尊严的生活,这简直就是开玩笑。您可知道妇女求解放,一是为了摆脱这被奴役的地位,二是为了走向社会,实现自己多方的价值;您却一是美化妾的生活,二是将女性的价值与归宿定位在家庭,您就是跟现代女性唱反调,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此之儒家怎么可能安顿现代女性?!
传承儒学须去其糟粕
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思想及孝、敬、诚、信等价值观念都具有普世价值,是中国传统文化儒道释重要的组成部分,承载了中国千年的文明教化作用,有它独特的价值。儒家婚姻中的男女虽然遵循的是儒家人伦中长幼尊卑的秩序,但在儒家的早期,即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婚姻中的男女体现的还是夫妇有义,对妻妇在婚姻中的地位给予一定的尊重。只是到了汉代之后,儒家思想通过董仲舒之流由“夫妇有义”到“夫为妻纲”的改造,又经宋代理学大师们的发挥,才变得越来越不堪。所以儒家思想有精华,但在女性观与婚姻观中更有糟粕。大部分与时俱进的儒学之士,都能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中存其精华去其糟粕。赵园先生说过一句话,大意是:许多儒士都是讲理的,但一谈妇女问题就不堪了。蒋庆先生或许也是属于这一类吧?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