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招聘的40个岗位中只有个别岗位没有注明性别限制,其他岗位均明确标明只限男性。”据本报报道,日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一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引起了女性求职者和社会人士的强烈愤慨。
消息中的公开选调方是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但在公众看来,它一点都不“高新”: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都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女性, 女性享受平等就业的机会。在依法治国成为主旋律的今天,居然还有违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行为如此“显赫”登场。
也许以其“高新”的眼光看来,当今的择业还应当固守在严格的性别隔离模式之中。比如,个别服务及计划生育管理等职位可以有女性,所以没有注明性别限制,其他绝大部分岗位则务必是男性专属了,均标明只限男性。在其观念中,一个高新区的管理机构也不过是一个大的旧式家庭,其所录用工作人员的性别角色也俨然要遵从旧式家庭中的性别角色分工模式:服务、生育等相关角色可以归女性,其他社会性事务则非男性莫属。可是,这是21世纪的现代职场公开选调现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必要前提。依旧用旧式的性别分工模式来指导、开展今天职场的人力资源工作,这样的做法又“高新”在哪里?
而其所谓的“女性职工比较多,加之招聘职位大都工作在一线,工作辛苦”也只是一种托词与借口。身为一级管委会,理应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做出表率。自身如此高调地涉嫌就业歧视,又如何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务呢?
女性是人力资源的半边天,当她们遭遇家庭和事业的冲突时,我们的一些用人机构还走在陈旧思维的老路上,变着花样在求职阶段就将女性拒之于门外。一半人口之中的有才之士被“先天”地拒斥于生产力与创造力充分涌动的机会与平台之外,如此一来,受损的不仅仅是女性,它拉大的还有我们与真正高新之间的距离。得人才者得天下,而人才并不天然由性别决定。高新产业吸引的当是人才,不论其是男是女。而作为管理部门,也当具有同等的高新管理水平才能名实相符,其中包括在社会性别意识、观念、做法上也不能落后。而赤裸裸的性别歧视为公众舆论所不容,更不应当成为执法履职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