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7月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条文,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未取消嫖宿幼女罪。
据介绍,2014年10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指出,在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一些新的犯罪或者对现行刑法规定的一些犯罪作出修改,对这些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逐一研究论证,考虑到有些问题各方面认识还不一致,暂未列入本草案。
据悉,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征求意见2015年8月5日截止。
一位妇女维权专家表示,社会公众可以抓住这次机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的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