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林志文/代杰 发自广州 广东省妇联近日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村(社区)妇联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全省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村(社区)妇联组织联系凝聚妇女群众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村(社区)妇联建设工作步骤包括准备、实施和检查验收阶段。准备阶段,开展专项调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改建工作。实施阶段要确定妇女代表、执委名额,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明年一季度,将在全省进行村(社区)改建妇联工作的评估验收。
根据《意见》,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主席候选人原则上为村(社区)“两委”女性成员,副主席名额由镇(街)妇联提出建议,村(社区)党组织确定。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改建工作要注重优化妇联组织人员结构,推选女性增收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女大学生村官、“两新组织”女性负责人等担任妇联副主席或执委,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增强村(社区)妇联组织的战斗力。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广东部分地市此前已试行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佛山市于2005年率先在高明区试行社区全面改建妇联,2011年在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建立了全市第一个村级妇联。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4年,佛山市妇联全面推进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的工作,全市312个社区、220个村妇联已全部建立,目前全市532个村(社区)妇联主席已全部进“两委”,妇联主席年龄结构趋年轻化,文化程度较高,大专及以上学历占76.5%村(社区),妇联执委总数为3239人,平均每个妇联有5~15位执委;惠州市妇联积极探索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根据各地妇联实际指导其增设兼职副主席,增加妇联执委、常委的界别和数量,探索建立村(社区)妇联组织。目前,全市各县区都至少有1个村或社区建立妇联,各行各业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女性逐渐吸收到妇联组织,壮大了妇联工作者队伍,拓展了扩大基层妇联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