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国强
在河南省新野县城郊乡袁庄村,笔者看到了一份“村务公开报”,公开的内容有三部分。一是党务公开,共有4项:发展党员名单、党员评议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和离任村干部名单;二是村务公开,共有9项,包括宅基地审批、集体生产资料和经营实体运营、各类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土地利用补偿的管理使用、新增低保户和五保户、各类惠农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执行、本村户口迁入迁出扶贫捐赠、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和金额;三是财务公开,共9项内容,包括各项收入、办公支出、劳务支出、培训交通差旅支出、公益项目建设支出、集体资产运营、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工资和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报”进入千万百姓家庭,目的是让村民更加清楚、明了、详细、真实地知道村务、财务情况,达到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村民当家做主的目标,同时也解决了乡纪委和村监督委员会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对于村官犯罪问题,新野县检察院曾做过调查,发现村官犯罪呈现以下特点: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案高居首位,他们作案手段简单直接,传染性却很强;团伙化作案凸显;案子小却影响大。而他们之所以敢贪污、挪用公款,原因正如城郊乡纪委书记朱金浩所言:“村官再小也是官,是官就有权,有权就有利,滋生腐败是不可避免的。他们犯罪的土壤是村务不公开或公开走过场: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支书、主任不团结,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监委会作用发挥不够。”
“村务公开报”措施的实行,再加上村级财务四人会签制度的实施,即村财务支出需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和经手人共四人会签,之后再经“四议两公开”,确保了村务公开的实效,有力地遏制了村官的腐败,也推动了村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村务公开报”步入村民家庭后,就好比织就了廉政网,干部的一言一行不能在网外行走;就好比是一轮阳光,阳光之下照射出村组干部的张张脸谱:就好比村组干部与村民之间的连心桥,群众气顺了,干群关系更密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