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圣义 李荣兰
常言说,老伴,老伴,愈老愈要有伴。同年轻人一样,老年人也有婚姻情感的需求。这是生理学、心理学及社会伦理学对人类情感的如实总结。随着社会文明及思想观念的进步,失偶或离异的老年人再婚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然而,老年人再婚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闪婚闪离”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利”,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存在于老年人离婚案中。在老龄化社会日趋迫近的今天,这一现象发人深思。
再婚老年人离婚案增多
笔者在网上搜索关于老年人“闪婚闪离”的新闻,得到的数据令人惊讶——共有约157万个相关结果。据调查,再婚老年人离异案件,特别是“闪离”案件近些年呈高发态势。
2014年,北京二中院对涉老年人权益案件进行的调研显示,老年人离婚案件呈增长趋势,“老来散”成为新趋势。老年人离婚诉讼案件较前两年增幅较大,且再婚当事人离婚率高居不下。其中,离婚一方或双方系80岁以上老人的占近25%。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是全国唯一一个设有老年审判庭的法院。据该院统计,2009年1月至10月,老年审判庭受理的涉老离婚案件比2008年全年上升了68%,增速非常显著。其中,非原配老年夫妻的离婚案件占到全部涉老离婚案件的33%。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2013发布的审理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调研报告也显示,老年人离婚案件每年均有所增多。在这些案件中,再婚老年人占九成,且婚龄在5年内的占总数的45%。而且此类案例呈现年龄差距较大、婚龄短等特点。
虽然缺乏全国性的资料,但透过基层法院的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再婚老年人“闪离”现象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闪离”原因各有不同
按理来说,老年人对待婚姻的态度应该比年轻人谨慎,为什么会“闪婚闪离”呢?据笔者观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老年人丧偶后急切再婚,因婚前互相了解不够,缺乏感情基础或缺乏磨合调适。草率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或因家庭经济问题引发纠纷。
例如,河南内乡县退休教师刘某,妻子病故不到两个月,便与45岁的水果摊贩阿红结婚。两个人从认识到结婚,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缺乏深入的了解。
婚后,有大专文化的刘某便嫌弃只有小学文化的阿红没文化,俗不可耐,而且斤斤计较,不近人情,把自己的退休金把持得死死的。刘某很痛苦,感觉再婚让他失去了自由。半年后,刘某提出了离婚。
其二,有的老年人在再婚时带有一定目的性,并非出于感情的因素,而是为了“各取所需”。
这样的情况相当多。例如,女方想在经济上找个依靠,男方则因独立生活能力差,想找个“保姆”型的老伴。这种有目的的婚姻,婚后只要有一点矛盾,很容易便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
其三,再婚后因子女原因提出离婚的增多。有的老年人再婚后感情融洽,但因为和对方的子女合不来,或者子女不愿意再赡养老人,从而发生纠纷,导致离婚。
据《重庆晚报》报道,今年情人节,一对去年“5·20”这天领证的六旬夫妇老秦和王秋兰手挽着手去办理了离婚手续。老两口感情很好,之所以要离婚,是因为老秦摔伤住院,儿子儿媳拒绝照顾他。而王秋兰眼睛不好,难以尽到照顾丈夫的责任。他们选择离婚,主要就是想向子女表明:老人病了或伤了,子女有赡养责任,不能将责任扔给老伴。
河南南阳的邵阳明带着72岁的爷爷老邵到法院,要求跟结婚六年的后老伴离婚。法官问及离婚原因,得知他希望通过离婚把房产留给自己的小儿子。邵阳明夫妇现在住的房子是老邵单位的房改房,是当年邵阳明和妻子一起购买的,花了不到两万元。妻子去世后,他再婚了。如今,他与后老伴身体都不太好,没有办法互相照顾,需要回到自己的儿女家里养老。
其四,嫌弃再婚配偶年老多病,不愿尽扶助义务而提出离婚;也有人身患重病不愿拖累对方而主动提出离婚。
王某再婚时,女方李某比他小12岁。没过多久,王某突发急病,命是保住了,但留下了腿脚不便的后遗症。李某遂提出离婚,要求分得一半房产。王某坚决不同意,李某去意已决,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考虑到王某的身体条件和以后的生活问题以及李某的经济能力,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现有一套价值30万元的住房归王某所有,王某则付给李某8万元。
其五,有些老年人与再婚配偶产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另结新欢。
河南南阳的蒋某,退休前是单位的一把手,家道富裕。老伴病故后不久,他便与48岁的陶某结婚。婚后,陶某的一儿一女隔三岔五地到蒋家蹭饭,还千方百计索要钱财。久而久之,蒋某对陶某心存戒备之心,小吵小闹不断。
后来,蒋某带着自己的储蓄存折躲到了女儿家,并与保姆好上了。一年之后,他走上法庭,坚决要求与陶某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蒋某对陶某也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六,老年人的特殊心理易导致离婚。研究发现,人到老年,脾气、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可能发生变化。喜欢唠叨、疑心重、老小孩等特殊心理易致使矛盾加深,最终闹上法庭。
此外,为了图谋钱财和房产而结婚、性生活不和谐等等,也是导致再婚老人“闪离”的重要原因。
谨慎再婚,做好财产等协议
专家认为,”相比年轻人,老年人婚姻附带了更多的社会问题,“闪婚闪离”对本该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伤害会更大。
如何破解这一问题?专家表示,老年人再婚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慎重择偶,婚前要充分了解对方,不要草率结婚;第二,要妥善处理家庭和子女的关系,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多理解,形成和谐融洽家庭氛围;第三,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化解夫妻矛盾,协调夫妻感情;第四,要多参加有益健康的文体和社交活动,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和道德情操;第五,要学会容忍。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应当想办法解决,而不是动不动就离婚。
与此同时,子女应支持、关心老年人,让老年人度过美满、安宁、祥和的晚年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再婚之前做好双方婚后生活、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或协议,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财产见证或公证。这样就可以减少或避免财产归属的争议,减少子女对财产的担心以及对老人再婚的干涉,减少和杜绝以后的隐患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