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供的机遇面前,广大农村妇女在妇联组织的引领下,建新功立新业指日可待。妇联组织引领广大农村妇女,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和增强农村家庭的自我发展意识和意愿,引导农户由“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最终目标努力。脱贫成果的拓展巩固能够提升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为后期贫困地区振兴提供基础和动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耿兴敏
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释放出不少信号。会议部署对于妇女及其家庭有何重要意义?对于促进农村妇女发展有哪些政策建议?有关专家接受了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采访。
助力妇女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作用
脱贫攻坚工作中,女性既是重点扶持对象,又是重要的参与者。今年的国际扶贫日,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党总支书记、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一起登上全国脱贫攻坚奖领奖台的就有23名各界女性,其中大多数为农村妇女。
“她们为全国女性作出了先锋表率作用。以妇联为代表的女性群体勠力同心,凭借积极性和创造性与贫困家庭共同谋划脱贫致富之道,起到了引领作用。”张琦表示,这也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储备和历练出了一批有能力的农村“娘子军”。
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学院院长助理徐进也表示,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完成,乡村振兴将成为后2020时代统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程。农村妇女发展既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对象和目标,也是推动这一工作的主要力量,这一点已经体现在脱贫攻坚中层出不穷的巾帼典型上。
徐进认为,在后脱贫攻坚时代,需要着重从几个方面来推动农村妇女的发展。首先要继续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特别要保障妇女的卫生服务及女童的教育,这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机制;第二要加强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能力建设,推动其就业或参与农村经营,女性在旅游扶贫、扶贫车间等扶贫形态中已经显现出的积极作用可以进一步增强;第三要推动妇女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脱贫路径长效机制将助力农村妇女成为乡村振兴主力军
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在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看来,“5年过渡期”的意义将凸显在几个方面:“脱贫攻坚战过程中形成的脱贫路径(产业帮扶路径、就业帮扶路径、销售帮扶路径、技能培训帮扶路径、公益岗位帮扶路径等),应当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钟茂初认为,脱贫不仅表现在短时期的收入水平,而且应当表现在长期获得稳定收入的能力方面;另外,帮扶者与帮扶对象不应就此脱钩,应当寻求共同利益,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钟茂初建议,过渡期内要利用利好举措,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探索形成稳定的制度,使农产品销售、就业机会、资金、农业风险等脱贫者获取稳定收入的短板因素能够真正得到“补强”,同时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使“因病、因学、因灾、因债”等致贫因素得到有效阻隔;农村集体经济财力、农村组织的治理能力应得到强化,使大多数村民支持并受益,为平稳过渡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同样,张琦认为,设立5年过渡期,一方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使其经得起历史检验。另一方面,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是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合的关键和保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内容和范围上有很多重合点,在项目的实施上也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助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前期研究,可以为已脱贫地区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规划。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对脱贫成效、影响的巩固拓展,是对脱贫攻坚战的一种延续,必将继承脱贫攻坚阶段采取的部分顶层设计、体制机制设计和政策体系设计。”张琦说。
乡村振兴为农村妇女插上腾飞的翅膀
张琦表示,通过总结和提炼脱贫攻坚阶段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将脱贫攻坚期内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设计、政策体系安排进行延伸深化,将部分实施可行、效果突出的攻坚举措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经验借鉴。
张琦认为,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供的机遇面前,广大农村妇女在妇联组织的引领下,建新功立新业指日可待。妇联组织引领广大农村妇女,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和增强农村家庭的自我发展意识和意愿,引导农户由“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最终目标努力。脱贫成果的拓展巩固能够提升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为后期贫困地区振兴提供基础和动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农村妇女将大有可为。
张琦表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的程度、时效和层次将直接决定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速度、融合时效和衔接层次。其间,农村妇女及其家庭将继续面对机遇和挑战,顺势而为,为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