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彭芸 发自北京 记者9日从民政部获悉,为了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问题,民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设置12349为儿童救助保护统一热线号码,5个省(区)、14个市为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
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受理内容包括: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儿童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等服务;帮扶转介服务;儿童生活困难求助受理;其他涉及民政部门职责的儿童救助保护情形。
《通知》确定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青海省等5个省(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台州市、衢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孝感市、鄂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德阳市、广元市等14个市为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
通知强调,按照“省级负总责、地市级受理、县区级处置”和“线上线下相衔接、网上网下同处置”的原则,以地级市为热线服务范围,按照“统一平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级介入、限时办理、统一回复”原则,打造服务流程闭环化、服务体系网络化、资源链接高效化、系统功能智能化的“一站式”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服务综合平台。
通知要求,未开通12349热线的地方民政部门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设置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已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但用于其他民政服务业务的地方民政部门,依托12349增加儿童救助保护业务,统一设置儿童救助保护分机号;已开通其他号码儿童救助保护热线的地方民政部门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统一调整为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或转接到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
12349热线开通后,地方民政部门要建立或明确专门机构及团队负责热线运行全面工作。推动建立法律、心理、社工等领域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参与个案受理、咨询、处置等工作。
同时,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儿童救助保护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涉及其他部门的热线个案转介和处理。建立健全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受理、运营、团队管理、应急处置、经费支持等相应制度标准,为热线顺利开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