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男女地位的不平等根植于传统家族制度,体现在女性有限的合法权利和政治参与中。在非洲南部,津巴布韦在签署关于女性权利保护的国际公约和修订宪法上已处于领先地位,但有效的落实和有力的监督仍是难题。
■ 林梦圆
津巴布韦总统姆南加古瓦8月10日表示,新冠疫情导致很多民众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津政府已筹措资金,对弱势群体进行救济。笔者认为,处于一夫多妻制下的很多女性应该属于救济之列。
现今,一夫多妻制仍存在于非洲由北至南多个国家中,如尼日利亚、刚果(金)、津巴布韦、南非等。津巴布韦的一夫多妻制历史发展脉络及现状如何?受其影响,女性地位怎样?
历史根源
津巴布韦的传统社会遵循父系制度,男方家庭迎娶妻子时,须向女方家庭支付大量财物;此后该女子成为男方同辈男性的共有妻子,并应遵循妻子继承规定,即在丈夫去世的情况下嫁给丈夫未结婚的兄弟;子嗣的数量是家族财富和个人能力的直观体现,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有正当理由另纳妻室。此外,男性拥有对家庭事务和经济的绝对掌控权。
19世纪,在西方传教士的布道和殖民者的压迫下,大部分津巴布韦人选择皈依基督教,然而西方宗教无法撼动扎根于人民心中的传统观念。一夫多妻的行为延续至今,并进入了法律体系。
现行婚姻法
津巴布韦现行的民法和习惯法均有涉及一夫多妻制。
婚姻法不承认既有婚姻中的第二段婚姻,刑法设立了重婚罪。而习惯婚姻法规定一夫多妻为合法,但每次婚姻都应领取证件。因此,即使婚姻法和刑法禁止一夫多妻,男性依旧可以依据习惯婚姻法与多位女性结婚。
刑法规定,犯重婚罪将被判处低于两年的监禁,而截至2014年,津巴布韦从未有人因重婚被捕入狱。
为了避免女性处于不利地位,遗产管理法规定,无论男性是否犯重婚罪,他的所有妻子皆为其遗产继承人。
2020年6月,众议院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将同居关系等同于习惯法婚姻的合法民事婚姻,大量反对声音表示该草案将纵容一夫多妻的行为。
一夫多妻制与女性地位的关联
1992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发布一般性建议,建议禁止一夫多妻制,指出该形式的婚姻侵犯了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可能对女性及其子女造成严重且负面的情感和经济后果。社会学家指出,一夫多妻制度的婚姻致使女性被压迫和威胁,合法权益受到剥夺。
城市化发展中最根本的变化是家庭结构的改变。人口向城市聚集,为多名妻子及其儿女置办住房,这在拥挤的城市绝非易事。因此,一夫一妻成了城市中最常见的家庭结构。
当前女性地位
现代社会女性从田间家里走了出来,她们更多地投入经济甚至政治活动;包办婚姻式微;教育的普及让女性更加独立,她们开始要求更平等的权利,将质疑的目光投向一夫多妻制。
2016年津巴布韦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津巴布韦劳动力中,女性人数多于男性,占国家总劳动力的51%。在农林渔业、批发零售及汽修业、教育业、卫生及社工和其他服务活动中占比高于男性劳动力;男性在采矿、建筑、行政、国防、制造业、金融及交通运输业中有压倒性的多数占比;在住宿和餐饮服务业中男女占比持平。2019年,女性劳动力在总劳动力中的占比下降到43.4%,在津巴布韦经济下滑时,女性就业率也同时下跌。
津巴布韦女性人口占比为47%,从家庭到国家问题,大多数女性在决策中没有发言权,女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地位明显低于男性。2017年,政府部门中高级管理层女性占32%,半国营机构中首席执行官和管理层的女性占比分别为21%和26%。不仅如此,这些女性的声音往往被轻视忽视,并无实权。
截至2019年,津巴布韦约有67%的人口居住于农村地区。妇女权利虽已得到《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等国际文书的承认,津巴布韦也成为其签约国,但津巴布韦大学法学教授朱莉·斯图尔特指出,由于国际公约在广大农村地区被忽视,性别不平等的问题仍旧存在。法律赋予女性平等参与土地安置和获取生活资源的权利,而妇女们常常不了解自己的权利而逆来顺受。
2000年,时任总统穆加贝下令执行的土地改革让津巴布韦的经济持续恶化,严重的通货膨胀大大降低了人民生活水平,腐败广泛滋生。津巴布韦国际透明组织2019年《性别与腐败》报告显示,超过57%的女性表示曾被迫进行性交易,以换取工作岗位、医疗服务,甚至是子女的入学机会,女性的性服务已成为非金钱贿赂的主要形式。此外,该报告指出,津巴布韦经济每况愈下,女性则更易遭受性虐待。
当前,在津巴布韦有约10%的女性处于一夫多妻的婚姻中,其中大部分身处乡村。一刀切地将该婚姻形式非法化将使本无经济独立能力的女性落入更差的生活状况。
津巴布韦男女地位的不平等根植于传统家族制度,体现在女性有限的合法权利和政治参与中。在非洲南部,津巴布韦在签署关于女性权利保护的国际公约和修订宪法上已处于领先地位,但有效的落实和有力的监督仍是难题。
(作者系北京外国语大学非洲学院绍纳语储备研究生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