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种地收益,除了增加直接奖补,政府还应多做成本减法和效益加法,比如,改善抛荒耕地耕种条件,引导复耕农户利用抛荒耕地发展绿色种植、有机种植,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种养结合产业,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 斯玉
近日,笔者听到一位种粮大户介绍,今年上半年,他包下几十亩抛荒地,自己掏钱整理后种上了早稻,但由于机耕道没修好,灌排水利设施不全,耕种和管理很不方便,费时费力,还影响了禾苗的生长。他说,今年早稻产量估计只有五六百斤,赚不到什么钱。如果明年还是这样,他不会再种了。
这位种粮大户的境遇和想法有一定的代表性。笔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不少农户特别是种粮大户复耕抛荒耕地,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如果收益好就继续种,如果收益太差就及时止损。笔者由此担忧,如果复耕收益得不到保证,一些地方治理耕地抛荒有可能会半途而废。
在笔者记忆里,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上半期,绝大多数农民都十分珍惜自家的承包地,起早贪黑,精耕细作,同时养殖少量的家禽家畜,所获收益足够维持一家人的温饱,部分家庭还略有结余。但随着种地成本增加、种粮收益下降,以及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纷纷放弃务农,离开家乡,进入城镇打工,获得比种地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收入,耕地抛荒现象由此出现并愈演愈烈。
从经济学理论说,耕地抛荒很大程度上是洼地效应造成的。不同于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年代,现代农业时代的农民都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如果发现种地收益太低,其他行业收入更高,自己有选择,他们极有可能放弃种地,另谋高就。有调查显示,农民这种主动抛荒的情况远多于被动抛荒——承包人因无力耕种或耕地无法耕种而被迫弃耕,而且治理难度更大。多年来,各地一直在治理耕地抛荒,但总是摁下葫芦起来瓢,究其原因,主要是种地特别是种粮收益低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据报道,国家从2004年开始对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有效保障了农民种粮收益。今年早籼稻和中晚籼稻的最低收购价分别为1.21元/斤、1.27元/斤,均比2019年上调1分钱;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3元/斤,与2019年持平。从往年情况看,新粮上市后,市场价格基本都围绕着最低收购价上下波动。
治理耕地抛荒,显然要提高种地特别是种粮收益,当然这不能指望粮食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但仍可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政府也有可作为空间。今年上半年,一些地方加大了对复耕农户的奖励力度,有的地方的奖补加起来达到了200元/亩,种植户还可免费获得早稻秧苗。重赏之下,许多种粮大户纷纷包下农户无力或不愿意耕种的抛荒地进行复耕。湖南永州市的种粮大户老田就包下并复耕了近100亩抛荒农田。他告诉笔者,每亩奖补200元,只要稻谷产量不太低,他就能小赚一笔。
增加对种粮农户的直接补贴,是提高种粮收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奖补需要真金白银,地方政府应该积极统筹财力,确保各项奖补能够及时发放到位,真正起到调动农户种植积极性的作用。除了这种直接奖补,地方政府还应该多做成本减法和效益加法。
抛荒耕地大多位置较偏远,加之多年抛荒,其耕作条件往往要比那些在耕的基本农田差很多,这无疑会给复耕户增加种植成本,减少收益。因此,地方政府应该想办法,改善抛荒耕地耕种条件,比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不通、沟渠不畅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排;还应鼓励专业合作社为复耕农户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避免病虫害造成减产。这些“减法”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复耕种植成本。
“加法”也大有可为。品种是粮食产量的重要保证,农技部门应该多引进适合复耕地种植的抗性强、产量高的优质品种。比如,抛荒耕地大多缺水,可以选择种植有耐旱特性的品种,提高粮食产量;抛荒耕地经过多年休耕,土壤里的农药残留已基本消减,地方政府应该引导农户或专业合作社,利用抛荒耕地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水稻,提高产品附加值;还可以引导复耕农户发展诸如“虾稻共作”等模式的种养结合产业,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让种植户直接增收获益。
此外,适度规模种植也是提高种植收益的途径之一。对于那些不太愿意耕种且不以务农为主要收入的农户,应该做好思想工作,争取让他们把抛荒耕地流转给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适度,经营得当,新型经营主体可以获得一定的规模效益,从而更加积极地持续耕种流转过来的耕地。
总之,只有让种植户获得好的收益,耕地复耕才能持续,耕地抛荒现象才能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