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法官的多方调解下,爸爸魏某终于见到了女儿。
为解决探视孩子问题,北京海淀法院执行法官孟凯锋(右一)在和孩子父母耐心交流。
■ 张洋
“5·20”这天,我的师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孟凯锋早早来到单位,带我一起接待一对特殊的当事人,安排久未谋面的父女相见。
静待时机,巧妙安排
这是一件探视权纠纷案件。
当事人魏某(男)与李某(女)经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婚前共同育有一女,后经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但同时男方享有探视的权利,每月可见两次,每次24小时。判决后,魏某因没能正常见到孩子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受疫情影响,一直没能如愿。
师父接到这个案子后也是眉头紧锁。探视权案件不仅涉及离婚双方的恩怨,涉及两个家庭的千丝万缕的纠葛,还要看孩子的意愿。受疫情影响,不适宜直接安排见面,师父决定从“攻心”开始。
孩子的母亲,也就是本案被执行人表示,自己完全听从法院的安排,全力配合申请人探视,可是孩子不愿意见她爸爸,反抗情绪很大,按照判决书把孩子接走不现实。
经过与申请人魏某进行沟通,魏某也表示因为前期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效,才来法院申请执行,即使接不到孩子,也要多看看孩子,多陪陪孩子。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师父决定等疫情稍微缓解,孩子没有上学的时候,安排一次探视。
5月初,防控形势向好,师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案子,他说现在就是最好时机,可以约双方把具体的探视事宜谈一谈。
巧的是,在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时间就定在了“5·20”这一天,而被执行人李某也在电话中表示可以将孩子带过来见一面。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预想的方向发展。
制止冲突,约法三章
“5·20”这天,师父早早来到单位。约定的时间到了,我们向窗外看去,申请人出现在了视野里,一对母女也出现在路边。我们心中暗自高兴,“应该是她们吧,打个电话试试看。” 师父这样说着,手里的电话也同时拨了过去。
“嘟嘟嘟”,电话接通了,可惜接电话的人并不是这对母女。
“您到了吗?”“我已经在法院门口了。”另外一位女士接着电话。
“好,我们现在下去。”说完我和师父就一同朝楼外走去。
“孩子可能没来,不太好办啊,今天一定要让申请人见上孩子!”师父边下楼边和我这样说着。
果不其然,到了门口一问,李某称孩子自己不愿意过来,让我们看孩子不愿意来的视频。为了谈话方便,我们将双方当事人带到了附近的凉亭。
刚坐下没多久,双方的谈话就充满了火药味,矛盾一触即发。陪同魏某来的还有他的母亲,魏母指责李某不让孩子爸爸见女儿、不让爷爷奶奶见孙女;李某则指责魏某的母亲蛮横强势、挑唆他们离婚。现场可谓“剑拔弩张”。师父及时制止了这一局面,他严肃批评了双方,要求双方直奔问题、解决问题。
在详细听取了双方对探视问题的陈述后,师父对李某如何配合魏某见孩子,找到了三个主要问题。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协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约法三章”。
第一是何时见孩子。鉴于目前孩子对父亲比较生疏,时间上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每两周见一次,时间选择在周末,提前一天预约。见面的时间视孩子的情况逐步增加,直到感情稳定后,再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将孩子接走。
第二是何地见孩子。师父建议尽量不去李某家里,也不去街道居委会以及派出所等,最好是去商场、公园等场所,便于大人和孩子沟通玩耍。
第三是何人见孩子。鉴于李某和魏某的母亲矛盾较大,前期仅魏某本人去探望孩子,魏某的父母暂不前往。
峰回路转,皆大欢喜
关于以后如何见孩子是做好了“约法三章”,但是今天能不能见到孩子呢?
魏某心情急切,师父内心也希望今天就可以让魏某见到孩子。他向双方表示,“既然孩子没有来法院,那我们就去家里,今天先见见孩子,孩子的父亲连礼物都买好了。”
李某见状又表示,魏某从去年12月就没有给过抚养费,给了抚养费之后可以考虑。而魏某这边却说见到孩子之后才给抚养费,双方又陷入僵局。
如何才能让魏某支付抚养费的同时又能见到孩子,师父和他们逐一沟通,尝试做通每个人的工作。在和魏某及其母亲进行沟通后,魏某同意立即支付抚养费。这时,李某也过来和师父说,孩子已经被她姥姥带过来了,现在就在法院外面。魏某当即现场转账支付了抚养费。
后面发生的故事就和我们想到的一样了,魏某顺利见到了自己的女儿。虽然只是短暂的相聚,并没有陪孩子待上多长的时间,但这一次特殊的会面,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是他们父女二人未来相处过程中的重要起点。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虽仍受疫情影响,但却了结了申请人几个月以来对女儿的思念。至此本案顺利了结。
师父后来回办公室的路上感慨,“孩子永远是父母最深的牵挂。”而案子的皆大欢喜、圆满解决,也是每个承办法官最真实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