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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8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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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确保农村外嫁女权益保障落实到位

外嫁女维权实现从“三步走”到“零步走”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林志文

□ 穗妇宣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沙涌村村委会现场为25名外嫁女或其子女发放了股权证。至此,番禺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该批外嫁女股权纠纷系列案全部圆满执结。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从广州市妇联了解到,通过加强妇女土地确权,简化纠纷处理模式,联动多部门合力等措施,番禺区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这也是广州市妥善处理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确保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的一个缩影。

简化外嫁女权益纠纷处理模式

据了解,外嫁女权益主要表现在配股分红、宅基地分配、征地补偿款、福利保障等方面。番禺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把解决农村外嫁女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联动多部门力量努力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通过简化权益纠纷处理模式、推行农村股份固化改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番禺农村外嫁女的合法权益。

据番禺区妇联介绍,区妇联作为番禺区农村外嫁女权益保障问题专责组的牵头单位之一,一直以来密切关注区内外嫁女权益保障问题。2013年,在区妇联、区农业局(现区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推动下,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集体收益分配遗留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彻底解决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每年重复申请享受村民同等福利待遇的问题,外嫁女权益从“三步走”[“镇政府(街道办)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简化为“一步走”(镇街或外嫁女及其子女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大大简化了外嫁女维权程序。

在如何实施从“一步走”到“零步走”维权方面,多年来,区妇联和区法院一直努力协调推进。今年,区法院再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力的司法惩戒措施,主要由法院向有关镇街发出司法建议书,随后镇街向村社出具提醒函,逾期不执行的法院将依法对所属村社及其主要负责人采取罚款、司法拘留、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司法惩戒措施,最终协调村社及时为外嫁女及其子女发放股权证,享有村民同等的待遇,彻底解决最后“一步走”(即外嫁女还需要年年跑法院申请股权分红的遗留问题)。番禺区妇联表示,该模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基本解决了番禺区农村外嫁女权益纠纷问题,得到市妇联等有关部门高度认可。

妇联推动将维护外嫁女权益写入《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

据了解,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2006年,由市委农办牵头,成立了“广州处理外嫁女权益保障问题专责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处理全市外嫁女权益纠纷问题。2007年召开了全市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对全市农村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全面部署。经过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2007年全市90%以上的外嫁女权益保障问题得到解决。2012年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外嫁女权益问题转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

多年来,广州市妇联在推动外嫁女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据介绍,经过多年探索,广州市摸索出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外嫁女问题的模式,形成了“镇(街道)行政干预——区政府行政复议——法院行政诉讼”三步走的处理程序。市妇联加强与人大、农业、民政、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2010年修订《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时,积极协助人大开展调研、走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推动人大将维护外嫁女权益条款写入《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日常工作中,各级妇联积极处理外嫁女信访个案,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引导外嫁女通过正常途径和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化解外嫁女矛盾,避免出现过激行为。2014年,广州市开始试点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各级妇联主动争取加入各级土地确权工作联席会议,对各级妇联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宣传、引导农村妇女关心关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助做好确权纠纷调处,有效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确保广大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近年来,农村外嫁女权益问题再次抬头,主要表现为: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土地入股分红权和集体经济收益权等权利受到损害。少数地方村规民约与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部分内容损害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妥善处理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市妇联表示,需要加强统筹指导,加强法治宣传,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妇女土地确权,畅通救济渠道。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把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基层民主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各部门协调配合厘清外嫁女诉求的合理性、合法性,指导基层街镇切实解决外嫁女合法诉求。农业、民政等部门在维护外嫁女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和出台了相关规定和范本,但仍存在执行不力问题,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将外嫁女权益保障工作成效列入镇、街和村两级干部的绩效考核,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建议加强妇女土地确权。充分利用目前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做好男女平等政策宣传,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切实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确保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建议畅通救济渠道。建议各级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能动执法,切实保护农村外嫁女土地权益及相关经济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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