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司法救助金发放后全部用到孩子身上?河北邢台检察院制定了《司法救助金支取、使用监管方案》。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周丽婷
2020年春节前夕,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村民游某某的家里,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带着书籍、玩具以及大米、食用油等,围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问长问短。看到孩子们一身暖烘烘的新衣裳、一脸幸福灿烂的笑容,他们感到十分欣慰。
这批特殊客人是河北省邢台市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因为一桩司法救助案件,与这个家庭结下了不解之缘……
爱在法律外延伸
2019年3月,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组织开展司法救助案源筛查活动,该处副处长孟祥林找到该院公诉处温可红检察官了解情况,温可红说:“我手里正在办理的一个案子,被害人孙某(女)离婚后被杀害,留下三个未成年子女,孩子们未来的生活、成长肯定不易,能不能在司法救助上帮他们一把。”
孟祥林从温可红那里取得孩子姥姥和亲生父亲游某某的联系电话,做好司法救助的启动准备。
2019年4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杀害孙某的被告人柴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除丧葬费外,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时任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张迎滨听取该案案情汇报后,立即责成孟祥林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办理该案司法救助。
通过调查核实:被害人孙某与前夫游某某现有三个子女:大女儿10岁,大儿子8岁,小儿子6岁。孙某离婚时抚养的女儿现跟随姥姥生活。案发后三个孩子没有得到该案被告人的经济赔偿和社会救济,年近六旬的姥姥经济条件拮据,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游某某,既要抚养两个孩子又要赡养年迈的父亲。
当办案人员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可以帮他们申请救助时,“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不找不要还有主动送救济的?”孩子的姥姥有些不相信。孩子的父亲对党的政策、检察机关的热心表示感谢,希望将三个孩子的司法救助一起办。
俩孩子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
2019年8月13日,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到孩子姥姥家中走访,从孩子舅舅口中得知:大女儿和姥姥在外地上补习班,暂时不能提供司法救助相关材料。
孟祥林与市院控申工作办案小组成员——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尚丽娟多次向邢台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小组汇报、沟通,最终征得同意为大女儿暂缓办理司法救助,另外两个孩子司法救助正常进行。
办理老二、老三司法救助过程中,在征求游某某同意后,尚丽娟协调检察院工作人员帮助其起草各种申请和证明模本。
张迎滨则据理陈情,积极沟通,以邢台市最低生活保障为基准,以两个孩子成年为期限,最终按邢台市最高规格为两个孩子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救助制度“破冰”,将有更多未成年人受益
救助金的办理扎实推进,另一个现实问题又摆在办案人面前:如何确保司法救助金发放后全部用到孩子身上,使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设立的初衷得以实现。这就要求必须有一个可行的措施,而现有的相关规定过于宽泛,司法实践也无例可寻。
怎么办?尚丽娟几易其稿,起草了最终的《司法救助金支取、使用监管方案》。该方案坚持按月支取为主、特殊申请为辅原则,办理活期银行存折,每月代领人根据规定额度支取,特殊情况代领人经司法救助金监管小组同意到银行支取,救助金的支取、使用由监管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监督,支取、使用不当的,承担被收回救助金的后果。
支取、使用、监管措施完备的《方案》上报后,邢台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领导立即签批,司法救助金得以顺利发放。
司法救助金发放当天,尚丽娟为两个孩子准备了礼物:《父与子》漫画和一套《法布尔昆虫记》,她想让孩子知道这个社会还有很多人在关心他们。
为推进司法救助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尚丽娟结合该案办理实践,又起草了《关于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的建议》,上报邢台市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两个月后,邢台市委政法委就深化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向市委改革办申报了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随着该市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将有更多未成年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