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长期以来,婆媳冲突一直是家庭与妇女研究中的重要话题。本文作者分析认为,从父居从夫居机制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分层实践,成功地建立起女性附属的习俗。从父从夫制度下的婆媳伦理从文化上将女性置于社会和家庭的底层,虚构出“女人为难女人”的“事实”。当下,我们应该在文化的连续性和差异性中重新认识和建构婆媳/女性及家庭关系,以利于建立一种新的“有秩序的生活”。
■ 梅红
长期以来,婆媳冲突一直是家庭与妇女研究中的重要话题,但是,仍然有许多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家庭中的矛盾关系如何仅仅集中表现为婆媳间的冲突?两个家庭“搅局者”既然针锋相对,为何又基本是儿媳处处隐忍?为什么一个广为诟病的传统家庭伦理规范,一边引发婆媳冲突连连,一边又能够被奉为尺度持续两千多年,维护着传统大家庭的统一?本文将从家庭结构入手,尝试分析和回答这些问题。
家庭男性隐匿导致婆媳对峙
农耕时代对于“力量”的要求,形成男耕女织的基本分工原则。而定居使得对女性身体的特殊安排成为可能,如留置家中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因此,在父权制统治下,男性倚“自然之势”,将女性置于“内”的私人世界,从而形成了两性和合但空间区隔清晰的家庭生活世界。在家庭事务方面,由于男性的“隐匿”,婆媳关系不可能是在核心家庭基本三角之上节外生枝,而是在 “看不见男性”的家庭中,直接形成婆媳面对面。房子里是女人们的场所,家庭关系发端于作为儿媳的女性之间——婆媳、妯娌、姑嫂,婆媳关系凸现 。在这个婆媳二人对中,不存在任何超个人的结构。但是,两个独立且陌生的个体直接互动,若各自保持着较高程度的个性,家庭稳定何以可能?
从父从夫居导致女性对婆家的依附
从夫居迫使新妇处于原有亲缘关系消解和新亲缘关系再构的过渡阶段。“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意味着年轻女性被剥离出原生家庭结构之外,失去女儿的身份;而婚姻恰好能够确保女性开始人妇、人媳、人母的新身份。为了“拥有一种身份”,婚姻因而成为女性的人生归宿。婚姻初期新妇在原生家庭和婚姻家庭的位置同时虚化,将之推向只能依附夫家的屈从地位,希冀在那里能靠自身苦苦经营获得生存机会。
从父居形成子代家庭对亲代家庭的严重依赖。因为男性在家庭内部的“缺席”,夫妻关系成为虚化的结构,儿媳的地位必须在与婆婆的关系中确立。因此,一方面因为休妻制,另一方面由于形式上的女主内格局——“婆媳对立”实质性意义在于形成儿媳对夫家/婆婆的依附——为了被夫家/婆婆接纳,儿媳“选择”服从、妥协。
从父居从夫居机制结合传统性别角色分工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分层实践,成功地建立起一种习俗:一方面置女性/儿媳于屈从、依附、被统治的劣势地位;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却只呈现为女性的(相互)控制表象:同在被支配地位的两个女性,一个总在殚精竭虑地谋划控制/反控制另一个。
家庭伦理规制婆媳在冲突中合作
冲突在结构虚化中具有必然性。对于一个按照既有规则互动的家庭而言,儿媳就是一个外来入侵者。伴随着携带外文化的她侵入的可能还有家庭变革。因此婆婆必须尽可能地影响儿媳,使其符合夫家期望。而就儿媳而言,她有义务对自己的角色进行再定义并完成再社会化。这样一来,由婚姻而形成的婆媳对,分别成为再社会化过程中的教育者和接受者。而彼此的不同还意味着在儿媳角色扮演及对其角色期望之间存在距离。因此,儿媳新婚伊始必然遭到家庭守护者——婆婆的严加防范和规范。在确保家庭系统持久性平衡的工作中,婆媳角色设定似乎天然具有对抗性,冲突当然不可避免。
家庭伦理双向度调节冲突。尽管传统伦理给予婆婆权威,使其能如愿完成对儿媳的教化工作。但是,基于对互相承认的家庭伦理和家庭规范的认知,婆媳双方个人的选择余地相当有限,只是充分投入到角色扮演——儿媳在冲突中调整、适应、接纳和内化家庭规范。“千年的媳妇熬成婆”其文化意义在于:儿媳不仅完成了由“外”向“内”的角色转变,还以强有力的“新婆婆”身份实现角色替代,完成家庭代际间权力的平稳过渡。一个“熬”字生动地刻画了女性角色转变过程的艰难和漫长。
婆媳合作实现“家利益”。家庭是女性生活世界的核心。虽然从表面上看家庭就是女性的事业组织,但在家庭伦理规范下,并不可能存在婆婆和儿媳争相建构各自的“母性家庭”。二人作为现实女主人和未来女主人,实现这个家族的延续和兴旺对她们而言,是共同的责任和目标。所以,婆媳“家庭事业”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认同基础上形成的利益一致。她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家,这是婆媳必然合作的原因和基础。她们不必相互热爱,但可以产生类似的情感——忠诚:对家的忠诚、对角色的忠诚。正是依靠“忠诚”而成功合作的婆媳们,家庭成员才得以“托庇祖荫”。
建立一种新的“有秩序的生活”
角色的扮演不可能是盲目的,也不可能是简单的、自然而然的,因此婆媳关系总是在冲突中被表达。但是家无二尊,不论是婆婆行使母权还是代行公权。在从父从夫制度下实践的婆媳伦理,规范着传统社会特别是大家庭里女性的角色和地位,从文化上将女性置于社会和家庭的底层。这种实践的家庭文化成功地掩饰了女性在角色扮演中存在的“在自我建构的任务与被建构的事实之间的矛盾”,虚构出“女人为难女人”的“事实”。
那么,在当代研究家庭问题时,仍然以婆媳关系好坏为中心来进行评价,是否陷入了传统伦理评价体系?因此,我们应该在文化的连续性和差异性中重新认识和建构婆媳/女性及家庭关系,以利于建立一种新的“有秩序的生活”。
首先,现代女性不断进入公共领域,她们的存在不只是通过家庭,还通过其他各式社会组织而显现。这些强大起来的年轻女性可以一边保持与原生家庭的紧密关系,同时将夫家/婆家排挤出婚姻关系网络,甚至通过摆脱婚姻而毫不费力地消灭婆媳问题,从而增加了家庭不稳定性。
其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各种反转剧的背后,本质上而言不过是男权话语的“翻版”,比如媳斗婆的骄傲,再比如岳母女婿大过招的“凤凰男”悲情。
再次,在愈来愈成为主流的核心家庭中,家庭的稳定取决于夫妻关系的和谐程度,因此焦点在于不断调适夫妻关系,而不是解决两个或更多“母性家庭”的争权夺利。
最后,从家庭的发展来看,子女的健康成长将成为父母的关注重心,成为家庭合作的新基础。因此,毫不讳言,在社会转型中,越来越多的家庭困难重重、危机频发。要成功应对,家庭结构仍然是问题思考的关键视角,并且,男性必须进入家庭结构中。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