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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9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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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社会观护如何为未成年人保护打开“一扇窗” “秃”如其来——九零后发际线已开始后移 知名企业“说倒就倒虚拟卡成新“槽点” 专业用心应是“儿童督导员”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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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用心应是“儿童督导员”的“标配”

一方面,各地要真正充分发挥“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作用,而非当摆设。要真正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要将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工作水平。各地应常态化对“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进行专业培训和督导,工作经验交流更要常态化。

□ 何勇海

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具体负责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具体负责乡镇(街道)的关爱服务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是我国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困境儿童基数更为庞大。因此,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仍然是从上到下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此番,十部门联合发文,有利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不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监护人又严重缺位,遭遇性侵不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处于险境也不知如何自救,他人也难以觉察并拯救,酿下许多社会悲剧。这是我国农村孩子保护的一大硬伤和痛点。

无论是“儿童主任”还是“儿童督导员”,他们在村、居或乡镇、街道中都最熟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情况,有时间有精力也有专业知识,能尽早发现儿童虐待、性侵、身处险境等问题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在日常工作中也可以宣传正确的育儿和儿童自我保护知识,预防悲剧发生。

当然,上述理想局面有前提条件。一方面,各地要真正充分发挥“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作用,而非当摆设。在基层建立的这支根植于农村儿童和家庭身边的专业工作队伍,要真正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要将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此前许多地方建立了“爱心代理妈妈”等队伍,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的对子,这类队伍是志愿服务,而“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则是职责之所在,必须做实工作,务求实效,有奖有惩。

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工作水平。根据上述《意见》,“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任,“儿童督导员”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还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这些人的工作能力强不强,会大大影响此项工作的成败。因此,各地应常态化地对“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进行专业培训和督导,工作经验交流更要常态化。他们只有充分掌握了服务儿童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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